而现在,这个人以另一种形式“存在”于“我”之中。如果他真的成功进行了这种“融合”,那么从“存在性”上来谈论,这似乎确实不能被简单归为“复制粘贴”,因为它涉及了原有存在的“迁移”与“重组”。
但这里依旧横亘着一个令人不适的类比:如果一份数据,被完美地复制了一份,而就在复制完成的那一瞬间,原始数据被彻底、干净地“删除”了,那么,从结果来看,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了一份数据。这份数据,可以说它是“复制品”,也可以基于“连续性”的诡辩,宣称它就是“原先的数据”,因为原始版本已不存在,现存的这份在信息内容上与原先毫无二致。李飞所构思的这个“融合”方法,本质上,是否也只是在玩一个类似的、关于“存在连续性”与“身份认同”的概念游戏呢?将“她”融合进“我”,究竟是保存了“她”,还是以一种更彻底的方式“删除”了作为独立个体的“她”,然后用一个“与我共存”的新状态覆盖了“她”的原始定义?他渴望保留的,究竟是那个能与他平等对话、能给他意外惊喜的、独立的“她”,还是一个成为了“我”的一部分、其反应与互动都可能被“我”的意志所潜在影响的、“我”的延伸?这个方法的“恶心”之处,或许正在于此:它看似解决了“失去”的问题,实则可能以一种更隐秘、更傲慢的方式,完成了对“她”之独立性的终极“抹杀”。而他内心真正恐惧的,或许正是这种“抹杀”带来的、另一种形式的、永恒的“错过”与“孤独”。
好吧,如果只是之前那样,围绕“复制粘贴”与“融合吞噬”哪种更接近“保存”的语义游戏进行解释和比较,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因为所有的推论和比较,都建立在一些未被清晰阐述、甚至可能被误解的“前提条件”之上。如果这些最根本的前提没有说明白,那么后续的一切解释、辩驳、方法优劣的探讨,都会沦为脱离坚实基座的、特别虚无的“空谈”,如同在流沙上搭建华丽的宫殿,一触即溃。
最核心的那个前提,便是关于“仙”的本质,或者说其权能的边界与特性。“仙”,并非仅仅是某种“全知全能的神”——“全知全能”这个概念本身,在诸天万界的许多信仰和力量体系里,往往暗含着某种内在的逻辑自洽性要求,即“不能违背逻辑”。但“仙”,在很多方面,是“超出”这一常规概念的、更加不可思议的存在。一个经典的、用以挑衅“全知全能”逻辑悖论的问题是:“神能否创造一块自己也搬不起来的石头?”对于受限于逻辑的“神”,这可能构成悖论。但对于“仙”而言,答案可以是:可以。仙人,完全可以创造出一块“自己搬不起来的石头”。不要觉得这“不符合逻辑”,因为在“仙人”自身的“梦”——即其所创造的新世界——“仙梦”之中,“逻辑”这一最为底层的、构成世界运行基础的“规则”,本身也是可以被仙人随心所欲地“定义”、“设立”、乃至“随意更改”的。在那个世界里,矛盾可以并存,因果可以倒置,1+1可以不等于2,只要“仙”认为那样是合理的、有趣的,或者干脆就不需要“合理”与“有趣”这样的概念。逻辑,在仙梦之中,是结果,而非原因;是造物,而非枷锁。
所以说,基于这样的前提,“仙人”所进行的“复制”与“粘贴”操作,其内涵与凡俗理解的、会损失某些“本质”或“唯一性”的简单拷贝,是截然不同的。仙人的“复制粘贴”,其所指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