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飞和陈大明来到了c市,过去了这么多年,当年参与调查这起案件的办案人员大多都已经调离或者已经退休。能找到的一些人,对于这起案件也都没有什么印象,毕竟这在当时只是一件强奸未遂的小案子。
最终经过多方努力,找到了当时办案的民警,现在已经退休了。那位老警察一看到马全良的照片,马上就想了起来。他说他办了一辈子的案件,唯独对这件案子印象深刻,因为这件案子在当时来讲是十分特殊的。
据这位老警察讲马全良是在行凶的时候,被周围赶来的群众当场抓到现行的。人们没想到这样的人能这么大力气,几个群众合伙才把他制服,其中一个人还被伤刀伤到了手。
陈大明问道,“他明明是坐轮椅的,怎么还让这么多人才能制服他呢?”
老警察一脸严肃的说,“如果不是当时抓到现行,很可能就被他逃脱了,因为没人能想得到他是能走路的。”
“他两只手拿着一双特制的鞋子,他的双脚也是能够行走的,只是脊柱无法支撑,他用双手拿着鞋在地上支撑,相当于在地上爬行,走路姿势极其怪异就像一只猩猩在地上爬行一样。并且他的力气很大,在当时像他这样的残疾人如果不是特别恶性的案件,是不会收押到监狱的。”
“通常来讲,会让他在自己的居所限制他的自由。然而这个人却不一样,他是有自理能力的,并且不需要轮椅也能够行走。”
“在监狱服刑的时候,他是用两个小凳子来代替鞋在地面行走的,走的速度一点不比正常人慢。”
“并且这个人的性格极其暴躁,在监狱里数次跟人打架把人打伤,因此关了不少次禁闭,他坐了整整5年牢,一天的刑期都没有减。”
“本来因为他在监狱里的把人打伤,是被加了刑期的,不过后来他得罪了监狱的一个老大。那个老大嘲笑他的时候,他把老大打了,结果被一群人真的把他的腿给打断了。以后他就不得不坐轮椅了,那时候正好已经满5年刑期,也就把他提前释放了。”
听完老警察的叙述,李建飞和陈大明心里基本上已经有数了。
据调查,马全良出狱以后就去了那个沿海城市,当地残联给他安排了一份在路边修自行车的工作。从此他就在那座城市生活了下来,一直到现在因为他的腿已经不能走路,只能靠轮椅,所以这些年他没有再犯案。
他现在已经快60岁了。
李建飞向马全良所在地的警方发了协查通报,
因为在当初受害人体内留下了精液,所以一进行dNA比对,马上便锁定了他就是凶手。
面对确凿的证据,他一切都交代了。
马良除了身材矮小,走路姿势怪异以外,其他方面都和常人无异。然而因为他长得实在太怪异,所以周围的人一直把他当做残疾人看待。从小到大就受尽身边人的欺凌,所以让他形成了非常孤僻的性格。
他有正常的生理需求,但是却没有女人看得上他。还有很多人反而当着面嘲笑他,所以让他有了仇视周围所有人,仇视整个社会的心理。
他开的那个小卖店,成了人们闲着无聊时候聚集的地点。有些男女在那买东西的时候,便顺便闲聊有说有笑。有一些有着不正当关系的,在那打情骂俏,丝毫不忌讳马全良就在旁边看着。
因为人们压根就把他当成了一个透明的人,人们忽视了他的存在,这种忽视也让他感觉无法忍受。
他行凶的第1个目标就是黄晓娟,因为黄晓娟这个人一直都大大咧咧的。就住在小卖店的附近,家里需要的一些生活日常用品,都会去这个小卖店去买。
马全良经常看见黄晓娟跟其他男人打情骂俏,满嘴黄腔,便认为黄晓娟是一个比较随便的女人。
那个时候他已经快三十岁了还从来没有过女人,有一次他在见到黄晓娟独自一人喝了点酒去他的小卖店买东西的时候,便拿出了身上的几十元钱给黄晓娟说只要陪他一晚,做一次这些钱就都给她。
没想到黄晓娟因此便狠狠的嘲笑了他一把,说自己随便出去找个糟老头子,也比找他这样一个小豆丁强。并且黄小娟还借着酒劲放肆的嘲笑他,说整个这厂区所有的男人哪个都可以,唯独他不行,因为她不想自己将来也生一个这样的小豆丁。
那一次的经历深深的刺痛了马大个,他觉得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别人有的偏偏他没有。为什么那个女人可以跟任何一个男人,却就是不能跟自己。
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马大个开始有了杀人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