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少的呆萌纨绔妻

九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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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精彩大结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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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深夜,就是每当困得不行的时候,鞭炮声响起了,而终于熟睡之后,清晨的鞭炮声又一波来袭了。

孩童的春节是快乐的,成人的春节嘛,也是快乐的,但婚后人的春节,就显然不那么快乐了。

大年初一,兰仲文和九九早早就被挖了起来,让他们两都喝了一碗甜酿丸子,寓意新的一年要甜甜蜜蜜。

今天仍要祭祖,才早上六点,厨房里就传来有条不紊的切菜声和爆炒声。

街上的炮仗声此起彼伏,九九打着哈欠,太早起床导致她脸色苍白,低血压。说实在的,这种时候都会心情不好,觉得头脑昏沉,浑身无力,做事缚手缚脚的。

她面无表情,把马姐做好的菜拿到大食盒中放着。

7点一到,全家穿戴整齐到兰祠祭祖,天气还是和昨天一样,下着淅淅沥沥的冷雨,九九撑着雨伞,慢慢走着,她昨晚两点才睡的,又被夜间的炮仗声吵得头昏脑涨,现在精神萎靡。

祭祖的时候大家都静悄悄的,兰老爷子和叶老爷子两人是例外,神清气爽地站在牌位前,一人穿黑金大褂,一人穿红黑大褂,对着祖宗鞠躬。

兰爸属于刚醒那类,灵台尚未清明,他沉默地鞠着躬,面色沉遂。

兰妈的头发低束着,一派端庄典雅,她高举着香火,嘴里念念有词,“祖宗佑我兰氏兴旺……”

兰仲文神情淡漠,兰念木着一张脸,九九精神不振,皆对着灵台一一进香。

除了兰老爷子,叶老爷子,兰妈三人,其他人都是刚醒,嘴角安静地沉着,不想讲话。

香火燃烧的时候,九九无所事事,加上疲惫困倦,导致哈欠连连,为了不让自己瞌睡,她走到天井的门栏上,望着雨幕发呆。

兰仲文从身后慢慢靠近她,在她手里塞了个红包,“老婆,新年快乐。”

九九一愣,就笑了。

“这么薄。”她捏着红包,心里满足,嘴上却不饶人,“你不会就给了我一块钱吧?”

他在她耳边轻轻呼气,说悄悄话,“没错,就是一块钱。”

“不是吧?”九九不信,把红包拆开,果然是一块钱,她惊呼,“还真是一块钱,你不至于这么抠吧?”

兰仲文哈哈大笑,“其实这个红包,是我在那里捡的。”

他指着天井门槛外的两颗金桔树,葱葱郁郁的树上挂着无数个红包,他笑着说:“那两颗树上的红包里都有真钱。”

九九惊愕,“什么情况?哪家人挂上去的啊?怎么都用真钱?这样会遭小偷的吧。”

“可不是嘛,就是咱们家挂上去的,寓意好兆头,但是我刚才经过的时候,看见几个小孩都在那掏红包,我就明白过来了,九九,你说我们以后的孩子,会不会也这么淘气啊?放几个红包,都给掏走了。”

“说不定还真会,小孩就是淘气,而且钱可以买糖,要搁了我以前,我也一样会去掏的。”

“那你要不要去淘淘看?里面的钱都不一样的,你可以试试运气。”

“好啊。”

说走就走,九九在兰仲文的带领下,偷偷摸摸避开长辈的视线绕出了兰祠。

结婚后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比如长辈要看见他们两这么淘气,肯定会教育他们的,但年纪小的不这么想,因为无聊,所以想找点事情干干。

两人站在金桔树旁,九九凝神看了那些红包好一会,最终摘下一个,她慢慢拆开,居然是一毛钱!

她抖着那个红包,不可置信,“你们居然这么小气,装一毛钱的。”

“哈哈哈……”兰仲文笑她,“你这个倒霉蛋,我们没装一毛钱的,是那些小孩拿了钱怕被发现,所以换一毛钱的进去。”

我靠!

“这也太坑了吧?”九九不满嘟囔。

“只能说你运气不好了,看我的。”他随手摘了一个,打开,红色的包中静静躺着十元,他取出来,比得了一千块的红包还高兴得意,朗声大笑,“看吧,你果然是个倒霉蛋,我随手一抓就有十块钱,是你的一百倍。”

“滚!我那个是被换了的,不然可能有一百块的。”

“你当咱们家傻啊,放十块钱就是很大额了,谁会放一百啊,树种在兰祠外,我们回家后就看不见了,放在这里只是取个好寓意,意思意思就好,不然大妈她们看见小孩子在这掏红包干嘛不理?其实就是取寓意,其他的都是其次。”

九九郁着一张脸,“算了,不就十块钱嘛,我才不稀罕。兰花儿,难得今天起得那么早,我们等下祭完去逛逛吧,好多年没看看广州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不行的九九。初一是拜年日,等下9点那些亲戚和阿爸的同僚就要来家里了,我得陪在阿爸身边的,还得给小孩派压岁钱,估计等忙完,就要中午了吧。”

“拜年日?在兰家?”九九的嘴巴因为吃惊而微微张大。

兰仲文点头。

九九知道那是什么意思,顿觉眼前两抹黑,有种想摸摸兰花儿头的冲动,太可怜了。

公公兰睿是老大,拜年日都聚集到他们家的,像以前九九家,她爸爸排行老四,就只要到大伯父家去拜年就行了,孩子可以不想去就不去,但是排行老大的家里不一样,要接待各种亲戚,还有给各种闹腾的孩童派压岁钱,有些人为了多拿一些压岁钱,会把全家都带上,多领几个红包孩子也高兴。

九九看着他叹息,“注定要忙碌的大年初一啊,可怜的兰花儿。”

“我没事的,已经习惯了。倒是你,怀孕了要注意多休息,等下回去就去睡一会吧,下午我带你去庙会?到时候没什么事了,可以去逛逛。”

“好啊。”九九想也不想就答应了,庙会多有趣啊,她早想去了。

大年初一早上九点。

兰宅来了三十多个兰睿同僚及他们的家人,远远看着,也有百来人,加上几十号亲戚,各种孩童,简直是人间大杂烩,鸡飞狗跳。

兰爸坐在大厅中央,手中一杯洋酒,对着面前的亲戚和属下高谈论阔,兰妈坐在他身边,静静听着他的话,笑容得体。

两个马姐不断从厨房中递出新鲜的水果和软糖供孩童们食用,名酒一瓶瓶打开,气氛热闹。

兰仲文和九九陷在乌压压的孩童中,笑意浅浅地派发着红包,兰念早就跑出去了,跟朋友们去逛街。

九九说什么也不肯去休息,拿着红包帮兰仲文一起派发,孩童送走一波接一波,直至午饭前,宾客们才纷纷告辞,留下几个关系密切的亲戚在家中吃饭。

亲戚们吃饭期间,九九帮忙把凌乱的地面打扫了下,呼了一口气,终于快忙完了。

兰仲文拎着她的包从白玉旋梯下来,眼角似笑非笑,“我们出门吧。”

说着把九九的白色手提袋递给她。

九九四下张望一眼,见不远处饭桌上和乐融融,压低声音说:“我们就这样走好吗?亲戚们还没回去呢。”

“没事的,下午他们陪着爸妈聊天,我们玩我们的,家里有马姐她们呢,顾得过来的。”说着牵了她的手,对饭桌上的长辈们大声说:“爸,妈,我和九九出去逛逛,你们聊……”

“好,别出去太晚了。”

兰仲文淡淡嗯了一声,九九嘴角不禁飞翘,可以出去啦!

一走出兰宅,九九觉得自己就像飞出笼子的小鸟,连心情都好了不少,大家族实在太累人了,各种礼节压死人。

一想到家中两个马姐,九九都不禁替她们捏一把冷汗,两个马姐应该是今天最累的人,可能光洗盘子碗筷就要花一天时间了,因为今天所用的盘子都是不一样的,祭祖用的是黑色的高脚盘子,迎客用的是红色的塑料盘子,而家中吃饭的白色瓷盘,各种盘子碗筷加上各种炖锅饭锅炒菜锅,简直是堆积如山高啊。

“还好今天不用我洗碗,我刚走进厨房的时候目测了下,大概有一百多个盘子。”九九想,如果今天让她去洗碗,她一定会哭的。

懒惰是人的天性,尤其是在大节日里,这种懒惰更是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从小就被父母疼爱的女孩,看见这堆盘子的第一眼不会觉得是理所当然的,而是觉得委屈。

“你这懒鬼。”兰仲文的手落在她的肩膀上,九九矮他一个来头,手放在她肩膀上刚刚好,很舒服。

“懒什么啊?”九九拍掉他的手,表情不满,“我刚才都陪你一起派发红包了,还说我懒,你不懒的话你去洗碗吧,我愿意等你洗完。”

“好吧,是我懒。”

他承认,笑容坦荡荡。九九也笑,眼窝里涌动着迷人的温柔。

“知道就好啦。”九九眼珠乌黑,“好了,我们不是要去庙会吗?听说今天哪都塞车耶,我们要怎么去?”

“肯定是得开车去啦,你等我下,我去把车开过来。”

“好。”

没一会,兰仲文就开了一辆黑色布加迪威龙出来,远远地,九九站在路边冲他招手,他笑了笑,停在九九身侧。

他似乎偏爱深沉的黑色呢,不过听说喜欢黑色的人属于闷骚型,这形容跟兰花儿倒是很贴切,看似低调,实则闷骚。

闷骚的家伙。

九九目光温婉,钻进拉风的跑车里。

黑色的布加迪威龙疾驰在马路上,引人瞩目。

也是,这样的跑车想不引人瞩目都难,四轮的驱动系统,在此时是无以伦比的,属于汽车收藏家热捧的对象。但由于经营不善,也就是在昨天的去年,1995年宣告破产。

今天已是1996年,新的一年有新的改变,相信这个超级奢华牌子能够重出江湖。

**

庙会,顾名思义,就是民间宗教及岁时风俗,一般在春节,元宵节等盛大节日举行,场地多设在大型庙内,连续举行三天,进行祭神,娱乐,购物等活动。

祭神很简单,也是进入庙会前要先做的事情,一般就是买上一把香火,排队进香,添上香火钱,打个翁就完事了。

娱乐就是游行,由真人扮演八仙过海或者蟠桃盛宴的节目,舞狮子,扭秧歌,踩盆底,木偶戏,灯谜擂台,应有尽有。

而购物,就如街上的玩偶和各种小吃,烤串,冰糖葫芦,萝卜丝糕,绕绕糖等等。

九九和兰仲文走在熙熙攘攘的庙会街头上,头顶是延绵不绝的红色灯笼和中国结,一派喜气洋洋。

他们穿着情侣款的红色大衣,高的戴猪八戒面具,矮的戴孙悟空面具,不同的身高,却分外和谐。

“八戒,看我!”九九扭头,透明的眼珠染着抑不住的笑意。

“我在,大师兄有何贵干?”兰仲文的声音柔柔的,配合着九九笑,猪八戒面具下的眼瞳微微上挑,冷淡从容。

光从这双探不出深浅的眼眸判断,就知道此人的长相定是极为惊艳。

“师兄我帅吗?”九九指着自己的面具,笑容俏皮。

“帅!”

九九心情大好,指着他们前方的擂台,“八戒你看那边,有舞狮子的,我们且去凑凑热闹。”

“等等,来庙会要遵从庙会的规矩,先去进香。”兰仲文拉住她的手臂,张灯结彩的街道上,锣鼓喧天。

人潮乌压压攒动,向他们两不断挤来,忽然有十几个人从他们之间匆忙穿行,把九九挤得后退了几步,她护住肚子,有点郁闷。

怎么回事啊?好好走不行吗?干嘛要这么挤人?九九心中不爽,摸着自己的肚子怒瞪那群罪魁祸首,那群人一点也没有做错事的觉悟,不断朝人多的地方快速涌动,导致怨声连天。

就在她愣神之际,兰仲文已经重新握住了她的手,“九九,你没事吧?”

“没事。”九九应道,瞟了那群惹人厌的人一眼,跟在兰仲文身后慢慢走向庙台的位置,人多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混蛋,让人又恨又无可奈何。

庙台的观音菩萨供奉在露天台上,约有五层楼那么高,清貌秀骨,现济度相,雍容华贵。

九九手拿香火,排在队伍中感慨,“观音娘娘真漂亮。”

兰仲文听见这话,唔了一声,低下头来,“九九你错了,观音不是女的。”

“啊?”九九吃惊,她第一次听说观音娘娘不是女的。

“事实上,早期上的观音都是男身的,到后来才演变成女相,但站姿和坐姿仍然是男相。”

“那么观音是男的?”

“不是。”兰仲文摇头,“观音非男非女,佛法是这么讲的:一切诸法无有定相,非男非女,一切女人亦复如是,虽现女身而非女也。”

“这话的意思是,虽然你现在看到的是女身,但观音并不是女的,世俗人间对男女性别有很大的歧见和分别心,但观音菩萨神通无边,大慈悲悯。即有男身女容,亦有女身男貌,但无性别之区。”

九九觉得受教了,点着头,“果然是神通无边,虽然很深奥,但是我觉得很有道理,但是,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看过一些佛理。”

“什么?”九九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连佛理也看?”

“有时候一些佛理也精通哲学的,有人说,其实佛理是早期的哲学,智慧高尚的人将自己的信仰理念写成一卷卷佛经,供世人传诵发扬,成就了今日的精深佛理。”

“原来如此。”

“所以,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九九,你好好去学习吧。”兰仲文觉得自己像在点拨一只迷途羔羊,深深凝视了她一眼,笑意盎然。

九九阴森森地瞪了他一眼,“知道了。”

他慢慢点头,表情高深莫测。半响,他终于憋不住笑意了,对九九说:“我告诉你吧,其实我小时候看西游记的时候,一直觉得观音是如来的老婆。”

噗嗤——

九九喷笑,“你比我还行,人才。”

“当时看的时候,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女的,年纪太小也看不懂,就以为他们是夫妻。”

“你这叫亵渎神灵吗?”

“错,我这叫不知者无罪。”他勾唇,黑眸黑发,似天边秋夜月,浑身散发着淡淡的光晕。

聊到这里,队伍也排到九九了,兰仲文在九九手里塞了一把钱,“等下添香火记得把这个添进去,然后下午可以在这里免费吃斋。”

九九低头一看。

手里躺着一沓灰色百元大钞,目测有整整一万。

她愣了下,添个香火钱不用这么多吧?虽然他们现在是富豪了,但这么添香火钱会吓到人家尼姑的吧。

“去吧,这个香火钱是添个人的,你添自己的就好,家族要投给寺庙的那笔款我已经拨给大妈了,到时候她会亲自代表家族来添兴旺的。”

生意人都是讲究寓意和好兆头的,就算他们不想捐,也会有寺庙的人上门让他们助寺庙一臂之力的,这也算社会责任的一种,帮忙把寺庙建好了,也算积德。

“好吧。”

九九点头。

将手里的香火进了,又走到一张铺着明黄桌布的长桌前,那张桌子叫做善缘桌,端坐着一排老尼姑。

老尼姑的年纪都在五十岁以上,头发花白,她们眼前放着一个大缸,把香火钱添了,拿着旁边的锤子敲一下大缸,发出‘嗡’地一声就完成了。

而后,尼姑会记录下来人的名字,中午可以凭借自己的名字在斋堂里吃饭。

九九慢慢走过去,把手里一沓百元大钞放进缸里,眼尖的尼姑见着了,立马双手合十,笑容可掬,“阿弥陀佛,谢谢施主。”

九九笑容灿烂,“不谢,应该的。”

既然捐了,就要表现得大方得体一点。九九站在尼姑眼前,面容宁静温婉。

尼姑们目瞪口呆。

这女人眉如青山翠,眸光溢彩,唇中一抹红,明明在对她们笑,又好似把她们都隔开了来。

她们楞了许久。

许久。

久到九九微微蹙眉,才有个尼姑反应过来,“请问施主叫什么名字呢?”

“萧九九。”

“好的。”尼姑掩住眼中的失态,记录下她的名字,送给她两个橘子和一对金花,这属于供奉产品,尼姑笑着说:“施主恩德无边,善哉善哉,这金花赠予施主,供奉于招财之上,祝施主好运。”

“谢谢。”九九接过金花,眸色若隐若现。本来她不想要的,不过人家送了,就收下吧。

不一会,兰仲文也走过来了,和九九捐的一样,一沓百元大钞,那几个尼姑又楞了一下,抬头一看——

皆被他的绝色面容惊艳到了。

虽然说她们是四海皆空,但对美还是有一定认知的,那男人非常高,非常白,轮廓高贵雍容,只静静站在那里,便能散发出磅礴的贵气,令场上所有的人都黯然失色。

这一男一女穿着同款的情侣装,尼姑们愣怔之后,也反应过来他们是夫妻,赶紧做双手合十状,“阿尼陀佛……”

离开庙台的时候,他们手里皆拿着金花,有点哭笑不得。

“早知道捐多会送这个,我就不捐那么多了。”兰仲文抿着唇,见九九眼露迷惑,笑着说:“因为我不痴迷这个。”

九九也是这么想的,他们两人都不迷信,拿着手里的金花,都有点迷茫,想丢不能丢,拿着又不知道能干嘛。

想了下,九九提议道:“算了,就带回家吧,交给婆婆,婆婆肯定知道怎么做的。”

“也好。”

“那现在祭完了,我们可以去逛游行了吗?”

“必须可以啊。”

九九莞尔,牵过他的手钻进人群里,身后爆竹齐放,锣鼓喧天,九九掩着耳朵跑快两步,涌进游行的行列里。

看完霸气的舞狮子,九九意犹未尽,又逛了八仙过海和蟠桃盛宴表演。

天色渐渐暗下。

四周的小摊都不约而同挂起了各式各样的花灯。

九九看得迷糊,问其中一个小摊老板,“你们挂这个干嘛?”

“灯谜擂台啊,那边!猜中了就可以免费拿花灯,然后到那边的河边去放花灯,我们这些小摊就是凑凑热闹,太太要是看着有趣,也可以来猜猜。”

其实庙会和花灯都不是古代的专属,在现代的春节和元宵节还是很盛行的,有的是猜灯谜得花灯,有的是猜灯谜得公仔,但不是年年都举办的,要看赞助商的态度。

今年刚好碰上了个好的赞助商,得了这么个好节目。

九九雀雀欲试,好似回到了童真年代,两颗眼珠流光溢彩,拉着兰仲文绕到灯谜擂台处,寻找感兴趣的花灯。

这擂台的规矩是这样的。

比赛约两个小时,但凡被猜中的花灯,都赠予那人,最后得最多花灯者就算赢。

三兜四绕好一会,九九才看中了一盏白色栀子花灯,只见那盏栀花状的花灯上贴着‘不识春夏与秋冬’,要求打四个字。

围在花灯周围的人挠腮抓耳,不得其解。

九九也皱着眉心,这什么题目啊?完全看不懂。

兰仲文略一思考,上前答道:“有生之年。”

守在花灯下的老大爷微惊,翻过花灯,果然标着‘有生之年’四个字。

全场哗然。

这个年轻人居然猜到了!

老大爷拿下花灯递给兰仲文,笑容满面,“先生好文采啊。”

兰仲文点头微笑,将花灯递给神情飘忽的九九,“给你的。”

九九望着栀子花灯,表情迷茫,“你怎么猜到的?”

“等会我在告诉你。”

“这猜灯谜有什么诀窍吗?”

“有的。”兰仲文淡淡答道:“我们先猜,我等下告诉你诀窍是什么。”

“好吧。”九九歪着脑袋,眼睛慢慢弯了起来,就像月牙似的,流转着温柔的莹光。

“九九,你喜欢哪个就告诉我,我帮你。”兰仲文问,眼神溺爱。

“好啊。”九九应答得轻快,与兰仲文挪了挪脚步,指着一盏玉兔花灯,“我喜欢这个。”

只见上面贴着‘从’,要打一成语。

对灯谜感兴趣者都站在一边深思斟酌,兰仲文眼珠微暗,音色迷人,“如影相随。”

守花灯的老大爷翻过花灯,又是一愣,取下来递给手臂伸得长长的九九。

“又得了一个。”九九咧嘴笑。

四周发出不绝于耳的赞叹声,九九心中乐开了花,拉着兰仲文在五彩缤纷的花灯里逛起来,不多时,她停在一盏莲花灯前,定定地看着。

小时候她也有一盏莲花灯,大年夜的路上冷冷清清的,那时候,萧陌寒会领着她在小巷子里穿行,一人拿着一盏花灯,照亮前方的路。

当然,那种花灯都是纸制的,非常便宜,风一吹来,就会被烧毁,她的莲花灯就是在那晚烧毁的,她哭了好久,可是第二天已经没有卖了,仅限大年初一出售几个而已。

那成了她童年里的小小遗憾,她特别想要拥有一盏烧不坏的莲花灯,就比如眼前这盏精致的花灯,来满足一下心中那无法言喻的空缺。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已经想不起当时为什么那么执迷那盏花灯了,当时被烧毁的时候,她迟迟不肯离去,好像只要她不离去,那盏花灯就会完好无损地出现在她面前似的。

想到这,九九忍不住笑出声音,以前怎么那么傻啊,为了一盏几毛钱的花灯哭了一晚。

“怎么?”兰仲文见她笑了,也跟着一起微笑。

“没什么,就是想起小时候的傻事,兰花儿,就这盏吧,挺好看的。”

“好。”兰仲文点头,和九九钻进人群中,便见紫色莲花灯上贴着‘忘’一字,猜一成语。

“忘……”九九重复念了下,望着兰仲文。

这盏灯谜前的兴趣者都是年轻人,有些懵懵地思考着,答不上话。

“上亡下心,谜底是死心塌地。”

一句稀松平常的话,却在人群中炸开了锅,谁都不相信是这么简单的成语,对着戴面具的兰仲文唏嘘,“不可能这么简单的啦……”

每盏灯谜只有一次答题的机会,如果答错了,就不能在继续作答了,不然赞助商就要破产了。

“我就猜是这么简单,翻题吧,死心塌地。”兰仲文笃定。

老大爷翻过花灯,笑眯眯的,“年轻人果然很有智慧。”

九九目瞪口呆,居然这么简单,她接过老大爷递来的花灯,惊叹声和议论声此起彼伏。

“那个带猪八戒面具的好厉害,刚才在那边就答中了一个没人解得开的谜题。”

“哇……大神啊,膜拜啊。”

“看,他把花灯给她了,他们是什么关系啊?看起来好亲密,是男女朋友吗?”

“当然是了,你没看两人穿着情侣装吗?笨!”

九九听着他们的讨论,低声对兰仲文说:“那边那对男女在讨论你呢。”

“不管他们。”兰仲文淡淡答道,没多做逗留,带着九九钻出人群。

“我干嘛管他们呢?我是觉得他们说的话很搞笑,咱们穿着一样的衣服,他们还猜我们是不是情侣。”九九面具下的脸高兴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兰仲文想了下,说出一句非常腹黑的话,“智商天生的,别取笑他们。”

噗嗤——

明明是他在取笑他们,还敢说她!

越向擂台处靠近,那些花灯越是精湛,个个巧夺天工,挂在中国结上,大气华丽。

一盏熊猫花灯上贴着,‘能使妖魔胆尽摧,身如束帛气如雷。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成灰。’打一物,两字。

这些灯谜跟刚才那些灯谜又有区别了,兰仲文一见那提字,就知道出题的主人才情不凡。

猜灯谜的书他也看过好几本了,耳熟能详,第一次见到这么有深度的。

有趣。

他敛眉凝思,试探道:“可是爆竹?”

一声清寒彷如唤醒人间。

守花灯的老大爷微微瞪眼,“先生竟然答出来了,好才情。”

“不敢当,不过是看过一些猜灯谜的书,略有研究。”兰仲文翩然一笑,灿若星辰。

“这些花灯是不是跟前面那些不同啊?我对比了下,这里的花灯比较精致。”九九适时提出自己的疑问。

“是的。”老大爷点头,“前面的花灯是赞助商赞助的,略微浅薄一些,这里的花灯是我一个老相熟亲自赞助的,题目由他提供。”

“这样啊,可否打听一下你老相熟的名字?”

“修佛缘的,人称闷葫芦。”

竟然是闷葫芦!

为九九算过命的闷葫芦,九九一愣,与兰仲文相视一笑。

“看来还是老熟人呢。”

“你们认识闷葫芦?”

“认识的,他曾为我的妻子算过命相呢。”

“这样啊,那还真是有缘,可惜他人现在在上海,不然一定与两位见见。”这话其实是婉拒他们的意思,闷葫芦虽然出了题目,但不一定就要出面见猜中题目之人,不过是活动邀请他参加,他才应景出题的。

“没关系的,有机会见见就好了。”兰仲文从容微笑,心里腹诽:又没说要见他,不过是来赢花灯的。

不过看他的题目,确实出得不错,从题目上就可以看出是以悲凉哀愁命题的。

“老大爷,我们只是来猜花灯的。”九九微微抬颌,笑容慧黠,这逗比家伙,说得好像他们要巴结闷葫芦一样,笑话!

“好的,那就不打扰二位雅兴了。”

兰仲文淡漠点头,走到一盏牡丹花灯前,上面贴着,‘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同。’打一物,两字。

这个容易!

九九笑着从兰仲文身后钻出来,“是算盘。”

兰仲文隐在面具下的容颜微微吃惊,“你居然猜出来了。”

“必须的。”

“怎么猜到的?”

“纷纷乱,数不同,就猜出来啦,我们小时候上数学课不是都要学会打算盘嘛,我当时非常痴迷这个,天天听着算盘的声音,就记住了,嘿嘿。”

“变聪明了嘛。”

“当然。”九九得意,眼瞳澄澈得令人心悸,“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能答对那么多题了吗?有什么诀窍?”

“诀窍就是过目不忘,你也知道我记忆力好吧?我看过好几本灯谜书,刚才我们猜的那些灯谜都是普遍灯谜,我都在书上看到过。”

“噢——”九九的尾音拉得老长,“原来你是作弊的。”

“我这是叫记忆佳,运气好。”

“切,明明就是作弊了,又不是自己猜出来的,靠着背诵的。”

“咱们又不是古人,我哪有那等闲情逸致去研究那些啊,有点三脚猫水平就够应付了。”

“好吧。”

这时候,老大爷已经把花灯拿下来递给九九了,“这位太太答对了,花灯给您。”

“谢谢。”九九接过花灯,此时手上已经有五盏花灯了,她拿不了那么多,便把花灯放在地上,打算答完在一起拿到那边的河里去放掉。

两人又移了几步,凤凰花灯上贴着,‘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堪宜。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打一物,两字。

谜题越来越悲凉了。

兰仲文眼眸微暗,答道:“风筝。”

老大爷微怔,伸手翻过花灯,“奇了,每盏都答对了。”

九九忍俊不禁,“没办法啊,我们老公脑子天生好用,谢谢老大爷了。”

说完又接过一盏花灯。

已经六盏了,九九一开始觉得花灯都挺漂亮了,这会子看着六盏花灯,反而发愁了,“太多了,感觉等下拿不走了,要不我们别猜了,去放花灯吧。”

“在等下,既然春节要取个好兆头,那就答满八盏吧,为来年取个好兆头。”

“好吧。”

两人微微移步,又见一盏黄澄澄的鸭子花灯,光从表面看,外形精致可爱,九九叹道:“这个好,可爱。”

“好。”兰仲文点头,见灯上提着‘身自端方,体自坚硬,虽不能言,有言必应’打一物,两字。

“砚台。”兰仲文脱口而出,这些题目出得非常好,即有引导作用,又引人深思。

至少这些题目是他没在书上看见过的,属于自创。

又一次答对了,老大爷已经毫不惊讶,认命地把花灯拿下来给他们,其实他心里很想赶他们走,这个花灯会要举办三天的,而第一天他们两就几乎把花灯都赢光了,教他好不汗颜。

九九接过花灯,低头数了一下,“不错不错,有七盏了,还差一盏就大功告成。”

“好。”兰仲文应道,慢慢走到一盏青鸾花灯前。

果然是压轴之物,栩栩如生,奢华非凡,上面贴着‘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两无缘。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光阴荏苒须当借,风雨阴晴任变迁。’打一物,两字。

这个就有一点难度了。

九九脸上虽含笑,心里却是紧张的,目光牢牢留意着兰仲文的表情变化。

兰仲文没答话,细细回忆着跟时辰有关的东西,里面提到的,朝罢,晓筹,五夜,朝朝还暮暮,日日复年年,光阴,变迁,全是和时辰有牵连的。

两个字,又是关于时辰的,会是什么东西呢?兰仲文双手交叠,突然脑中‘叮’地一声,茅塞顿开,笑答:“是更香。”

话刚落音,老大爷已经惊得不会说话了,这都能猜出来!见鬼了!

他把花灯拿下来递给他们,表情佩服得五体投地,“要不是我知道这题目是我那老相熟出的,我真要觉得先生你是事先知道答案的。”

兰仲文没回答他的话,接过他的花灯微笑,“谢了。”

“好了够八盏了,我们去那边放花灯吧。”九九圆满而笑。

老大爷止住他们,“等一下,你们晚上赢了八盏花灯,应该是灯谜的擂主了,你们不上去领奖吗?”

“奖品是什么?”九九眨着眼,饶有兴趣。

“现金一千元整。”老大爷非常羡慕。

但这个奖金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没诱惑力。

“算了,那个擂主比赛要十点才公布名单,现在才八点半,我们懒得去等了。”九九说完,也不顾老大爷的劝阻,与兰仲文拿了花灯就走。

为了一千块去等一个小时半的时间,还真不是他们的风格。

河边放花灯是这样的,将花灯放在一个莲花盘里,写上自己来年的心愿,放进河里就可以了。

九九写上幸福两字,将花灯一个个放进河里,顺着水流飘走了。

无数花灯飘荡在河中,照暖了九九的脸庞,她笑容宁静,默默对着黑色的河流许愿:希望我与兰花儿可以长长久久的幸福下去……

**

春节一直是忙碌的,所有人都觉得漫长无比,可又转眼即逝,很快,日子就溜到了初六,马上要上班了,他们得回香港了。

当天,兰妈又给九九准备了一堆补品和糕点,让她要好生照顾孩子,别累到了。

九九一一应下,眼眶有些红。

回到香港时,九九一度不适应,整个香港冷冷清清的,就像一座空城一样,让人觉得寂寞。

兰仲文时常给九九肚子里的宝宝做胎教,讲的都是人生大道理,有时候九九听了,也会沉默深思。

他说:有一个老人非常寂寞,看到邻居家养了几只鹦鹉,就想自己也买一只。

有一天,他来到鸟市,这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鹦鹉。他看到一只鹦鹉前面标着:此鹦鹉会两门语言,售价200元。

他又来到另一只鹦鹉前面,这个鹦鹉前面标道:此鹦鹉会四门语言,售价400元。

这个人犯难了,买哪一只更好呢?两只鹦鹉都毛色光鲜,非常灵活可爱。他又在鸟市上溜达,看看还有没有更合适的。

最后,他发现了一只老掉牙的鹦鹉,毛色暗淡散乱,他想:这样的鹦鹉有谁愿意买呢?但他凑近了一看标签。吓了一跳:标价800元。

这人赶紧将老板叫来:“这只鹦鹉是不是会说8门语言?”

店主摇摇头说:“不。”

这人很奇怪地问:“那为什么又老又丑,又没有什么能力,它却会值这个价格呢?”

店主回答道:“因为另外两只鹦鹉叫这只鹦鹉老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领导人,不一定自己能力有多强,只要懂信任,懂放权,懂珍惜,就能团结比自己更强的力量,从而提升自己的身价。相反,许多能力非常强的人却因为过于追求完美主义,事必躬亲,认为什么人都不如自己,最后只能做最好的人员或者代表,成不了优秀的领导人。

九九听完沉思片刻问他,“兰花儿,你这个故事不错,但是你干嘛要讲那么深沉的故事?宝宝能听懂吗?”

“不清楚,不过我讲我的,他听他的。”

九九惊愕,“那这样有效果吗?”

“如果这个宝宝是遗传了我,就应该有效果,要是遗传了你,那就当我没讲过好了。”他漫不经心地摸了摸九九的肚子,笑容温柔,“宝宝,你可不要遗传你妈妈啊,像我比较好,能为家族争光。”

“你给我滚,遗传我有什么不好的?以后可以当画家,多才多艺。”

“……”

“是吧宝宝?不要理你爸爸这个坏蛋,天天欺负我,以后你生下来了,可要站在妈妈一边,一起揍你爸爸这个坏蛋。”

“……”

九九抚着日渐膨胀的肚子,笑容里有种慈母的光芒,她想了下,嫣然微笑,“不过宝宝,你还是像爸爸好了,像爸爸才可以保护弟弟妹妹。”

“弟弟妹妹?”兰仲文抓住末端的重点,挑着眉,兴味盎然,“老婆,你这是打算多生几个吗?”

“没有,我只是那么说而已。”

“其实多生一两个也没事,反正我们负担得起。”

“不要,懒得带那么多孩子。”

“我带啊。”

“算了吧。”九九斜眼看他,“公司那么忙,你还是好好看着公司吧,孩子的事不着急,要真那么喜欢孩子,到时候领养一两个呗。”

“好吧。”兰仲文抬头看她的眼瞳,“只要是你喜欢的,我就喜欢。”

“必须的。”九九笑容灿烂,“兰花儿,大年初三我去祈福的时候,你知道我测出来的前世是什么吗?”

“是什么?”这个问题兰仲文虽然不那么好奇,但九九既然说了,他就会耐着性子去聆听。毕竟这属于迷信问题,像他这种前卫人士是不会沉迷的。

“嘿嘿,菩萨说我前世是一个小尼姑……”

兰仲文噗嗤一声,笑意渐浓,“什么?九九你前世是一个小尼姑?”

“对啊,菩萨是这么说的,说我前世去砍柴的时候,在河边救了一个化为人形的菩萨,助菩萨渡劫积了德,所以今世我注定要幸福一生了,这是菩萨给我报答。”

“……”兰仲文支着脑袋,将信将疑,“这是谁给你测试的啊?”

太魔幻了,简直让人不能相信。

“这不是谁测试的,是摇签的,就是先拿一张红纸,写上求签内容,然后摇签筒祭出答案,这都婆婆帮我弄的,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听起来还不赖。”

“好吧。”兰仲文没有笑,摸着她的头发,眼珠柔柔的,“不管是不是真的,听听就好知道吗?我们是新新人类,要相信科学。”

“肯定的呀,我只是顺便听听的,顺耳就笑笑,不顺耳就当没听见咯,反正又没损失。”

“嗯,这样就乖了。”

**

日子飞快流逝,不知不觉就迎来了七月,三伏天的大太阳叫人心烦气躁。

褪去了厚重的冬日衣裳,九九穿着棉质的孕妇装,面容晶莹剔透,所谓补得好,面相好,如桃花般灼灼夭夭。

九九的肚子已经九个月了,还有一个多星期的预产期,肚子却一点动静也没有,这个孩子太乖了,只会很偶尔地踢她一下,很轻很温柔,跟兰仲文的性子倒是很像。

兰仲文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自从答应给宝宝胎教以后,他就风雨无阻地给宝宝讲深夜小故事,但故事越讲越深奥,都开始讲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了。

九九有一次问他:“四大名著你为什么单单不讲红楼梦呢?”

“红楼梦。”兰仲文微微挑眉,俊美的容颜上写满了迷惑,诚实答曰:“没看过。”

“……”九九满头黑线,“说好的人肉百科书呢?”

“虽然我博大精深,也看很多书,但我还是很挑的好吗?不是所有书都能入我的眼的。”

“是四大名著耶。”

“嗯哼。”兰仲文不否认,“是名著没错,但一群女人掐来掐去的故事有什么好看的呢?你想让我学点什么?学女人的泼妇骂街本事?还是学点嚼舌根的故事。”

“偏见,这完全就是偏见,你要相信,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一定就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虽然我没看过,但我大抵知道那是一个写高门从辉煌到落寞的时候,故事很逼真,但是男人真的不喜欢那种故事呀,看着一堆女人头已经疼了,还怎么阅读?”

“那水浒传不就是一堆男人掐来掐去的故事吗?有什么好看的?”

“……”兰仲文无言以对,半响,他噗嗤一笑,卧蚕深凝,“好吧,男性与女性看事情论点不同,不能相提并论,所以,我还是坚决不看红楼梦。”

“可是我想看耶。”九九撒娇,“书我看不懂,跟文言文似的,对于我们这种学渣来说,这种读物只可远观不可亵渎也。”

兰仲文哈哈大笑。

之后,他还是耐着性子去看了,四大名著果然名不虚传,仔细阅读还是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的,他微叹一口气,将这个悲凉的故事告诉九九,末了,他惋惜道:“这种故事是写得好,但是太悲凉了,还是少看点吧,容易影响心情的。”

“嗯。”九九淡淡应了一声,没说话,十二金钗最后基本全死了,这萧索的光景叫人压抑难受,不如不看哎。

吕颖回港那天,是带着满脸笑容的。

九九坐在后院里,握着手里的柳橙汁,阳光照出一脸黄,轮廓在剪影里,安谧好看。

小颖回来了。

在阔别半年之后,她回到了港岛,眼前是成片成片的天竺葵,烂漫好看。

吕颖贪婪的闻着湿润空气,“还是香港好啊,我太喜欢香港了,空气也好闻,我以后不走了。”

九九从遮阳伞下抬头,对她灿烂微笑,“是吧,现在香港就剩我一个人了,你要再不回来,我就要寂寞死了。”

“这不是回来了吗?之前旅游去了。”吕颖褪去了半年前的憔悴,变得明眸皓齿,美艳动人。

当时她离开香港的时候,是带着忘记乔漠的决心走的,那时候九九特别心疼她,想安慰她又不知道如何启齿。

主要是因为乔漠的感情是偏向九九的,如果九九去安慰她,会显得自己像个装清高的贱人,她不愿意去做那种伤害吕颖的事,所以她选择了沉默。

吕颖也明白心魔是要靠自己解开的,所以她没有怪任何人,在一个深夜里发了封请长假邮件,就离开了香港。

“你都去哪旅游啦?怎么没寄明信片回来?”

她神秘一笑,拿出一个红色信封给九九,如混血儿五官的轮廓深邃迷人,“九九,你看看是什么?”

九九接过,轻轻打开——

居然是一张婚宴请帖!

新郎也居然是个熟人!

乔漠!

“你们要结婚了?”九九讶然,由衷地为她高兴。

她的笑意暖了眼角,温柔似水,“九九,来做我的伴娘吧。”

九九的鼻头突然有些发酸。

“小颖……”声音里带了狠重的哭腔,多么不容易啊,终于和乔漠走到一起了。

“从前我们不是约好了吗?如果将来要结婚,我们要做彼此的伴娘。咦?九九,你怎么哭了?”吕颖不知所措递了张纸巾给九九,声音柔媚,“我要结婚是好事啊,有什么好哭的?”

“是啊,我也不知道在哭什么……”九九接过纸巾,破涕为笑,“嘿嘿,咱们小颖也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不过这段时间是发生什么事了?小颖,我总觉得你变了好多。”

“有吗?我变了吗?”她看着她,笑容俏丽。

“变啦,总觉得你现在好温柔啊,你不会是为乔漠改变的吧?”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应该说我这是自然现象吧,恋爱了,自然就变得温柔啦。”

九九重重点头,“恋爱可以使女人变得温柔,我完全赞同。”

“嘿嘿,九九,离开香港那段时间,我很伤心,于是回到广州相亲了几次,但总觉得那不是我要的,后来我就去了墨西哥,但我始终不适应那边的生活,就辗转到意大利了。”

吕颖说得淡淡的,眉眼却有苦涩,“我去过很多地方,加勒比海,喜马拉雅山,撒哈拉沙漠,英格兰,新西兰,西班牙,最后,我还是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在纽约定居了下来。”

“那你过得很精彩嘛。”

“是啊,过得很精彩,但是很空洞,因为那不是我要的,那时候为了忘记一些事情,去过太多地方了,看遍了风土民情,也经历了生离死别。”吕颖这样说,眼神里含了丝云淡风轻的味道,“直到那天,我在新闻里看到K2峰雪崩的报道,里面拍摄了要上雪峰的救援队伍,你知道吗?缘分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我看见乔漠就在救援队伍里,那次出行,生死未仆。”

“当时我就震撼了,不管我是恨他也好,怨他也好,可是看见他要登山的那一刻,那种一去不复返的感觉让我恐惧,深深地恐惧,于是我决定,无论发生什么事,我要去见他最后一面。”

她登上了飞往巴基斯坦的航班,乔漠已经和救援队伍登上了K2峰,吕颖见不到他,怔怔地等在山角的帐篷里。

直至傍晚时分,天气骤变,天地间仿似一瞬间进入了漫无尽头的黑夜,而后——

雪崩了!

所有人都疯了一样往山下疏散,只有她一个人拼命往山上跑,穿戴着笨重的登山行头,有人骂她是疯子,自寻死路。

但她自己心里明白,如果她现在不去见他,这一辈子就没有机会,为了见他这一面,她甚至愿意死。

她艰难地爬上K2峰,整整两个小时,她在缥缈的暴雪里艰难爬行,薄唇冻得发紫。

“乔漠……乔漠……乔漠……”她不服输地大喊,试图用大喊来换回自己的体温。

越靠近顶峰,呼吸就越薄弱,高原反应慢慢袭来,吕颖的意识变得模模糊糊地,有些缺氧。

她攥紧自己的手指,却怎么也掐不进去,手已经冻僵了。

“乔漠……”她在漫天暴雪中大喊,声音里有无尽的悲怆。

“乔漠……”她一遍又遍喊他,直到意识涣散。

恍惚中,看见一支往山下撤离的队伍朝她疾驰而来,听见那微弱的呼喊,乔漠通红着双眼,快速向被掩盖在雪地中的吕颖呼喊,“吕颖……吕颖……”

已在暴雪中沉睡的人没有回答他的话。

“吕颖,你醒醒……”他一遍遍唤她,其实山上是不能讲话的,越讲话氧气流失得越快,他把自己肩上的氧气瓶按在她的鼻尖处,害怕她就此死去,他紧紧抱着她冰冷的身体,“不要死……小颖你不要睡……”

她的身体渐渐冰冷刺骨。

“不要睡……不要……”乔漠声音沙哑,他不许她就那么沉睡下去,在这种冰雪风天的天气里,假如睡去了,就不会再有苏醒的一天。

吕颖没有任何反应,鼻尖的呼吸慢慢冷去。

“不要……”乔漠低吼,声音压抑,“不要睡,我求你了,小颖,你不要睡,会长睡不醒的,快醒来……”

他知道她是来找他的,她没有一刻不担心着自己,因为她把他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

也就是那生离死别的一刻,九九的脸突然在他心中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吕颖那深邃如混血儿般的轮廓,她什么话也说不出了,紧紧闭着双眼,但那张脸却印在了他满是疮痍的心脏上,印了一辈子,永不磨灭。

突如其来的认知让他懊恼,悔恨,他害怕她就这样死去,在他发现自己恐惧失去她的时候。

那种害怕像是有一种极大的力量,几乎是一瞬间就击垮了他强撑的坚强和自以为是的麻木。

他睁着干涩的眼,过去他对她太残忍了,随心所欲地伤害她,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是他的错,拿着她对自己的深厚爱意肆意挥洒。

他真是个混蛋!

乔漠低下头,眼角微微湿润,如果还有机会,他不会在那样对她了。

怀中人突然动了一下。

乔漠怔怔地,掀开吕颖的挡风帽,眼里蓄满泪水,“小颖……”

“我想你了……”吕颖微阖着眼,笑容虚弱。

她还活着!

乔漠却突然扭开头,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轻轻闭了闭眼睛,那么一瞬间,吕颖一句话就把他从沼泽里生生拉出来了,他发现始终缭绕在身边的恐惧和孤独竟奇迹般的烟消云散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种大起大落的心情,也许是抱着吕颖转一圈?或者是抱着她痛哭一场?乔漠觉得无论是哪个,他现在都无法做到,于是他默不作声地半跪着,无比虔诚道:“小颖,嫁给我吧。”

除了这句话,他竟说不出别的。

他希望自己可以用余生来弥补她这份深情,他也终于明白了,他爱着她,只是过去她信手沾来,教他不懂得珍惜她。

他决定了,余生六十年都要爱她,不离不弃。

爱与感动永远都是长存的,假如爱里没有感动,爱很快就会消耗殆尽,一切都是靠感动堆砌起来的。

吕颖的眼一瞬间就模糊了,她重重点头。

“好!”

说她是没有自尊吗?

也许是,为了爱他,她可以付出一切,牺牲一切,好不容易等到这一刻,她不能放弃。

他向她迈出了第一步,于是剩下的九十九步,她会主动来完成,为他们的人生划上圆满句点。

此时她并不知道乔漠的心结已经打开了,但是她仍然爱他,很爱。

只要他愿意,她会一辈子守在他身边。

听到这里,九九笑容澄净,映在秋日魅影里,恍若周身都蜷着光晕,“终于开花结果了,真好,我祝你们新婚幸福,但是当伴娘嘛,我觉得我这肚子是不行了。”

吕颖闻言低头。

这才发现九九的肚子圆滚滚的,像是一个大西瓜,她走路都有些困难了,更别提是当伴娘。

“你几个月啦?”

“9个月了。”九九说,嘴角一抹掩不住的笑意。

“哇——”吕颖惊呼,“九九,你很快要生小包子啦,恭喜恭喜……兰少的孩子,哈哈,我特别好奇你们的孩子会长什么样呢,不过肯定是很漂亮的宝贝吧。”

“但愿如此吧。”九九心里也没底,不知道兰花儿的胎教有用没,要是有用,肚子里的宝宝估计就是下一个小兰花了。

“九九,到时候生了孩子一定要让我当干妈啊,我太喜欢小包子了,粉嘟嘟的,每次看见就想咬一口。”

“被你咬了那还得了?”冷不防身后传来一句男音。

九九回头,就见模糊的光影下,兰仲文负光而来,面容在金灿灿的阳光中,混沌一片。

太阳太大了,看不清他的脸。

九九眯起眼睛,吕颖已经起身了,对着兰仲文点头,“兰少你来了,我后天要结婚了,希望你们到时候来参加。”

“这么着急吗?你们才刚回香港吧。”这件事兰仲文已经从乔漠那里听闻了,两人都解开心结决定要结婚了,是好事。

“是啊,想着快一点好,我们两也已经不小了,早成家早轻松嘛。”

“那好,我恭喜你们。”兰仲文说着,坐到九九身边的凉椅上,随手摸了摸她的肚子,笑容温柔。

吕颖吃惊,想着那天她怀孕了,乔漠也这么温柔就好了。

“谢谢兰少的金玉良言,记得到时候的红包包大一点就好了,我不贪心的,这个数就可以了。”吕颖比了个八的手势。

“八百万?”九九出声提问。

吕颖摇头,“不用那么多,八十万就行了。”

“那确实是个合理的字数,兰花儿,你听见了没有?”九九对兰仲文莞尔,她知道吕颖是开玩笑的,那不过是打趣兰仲文的话而已。

“当然。”兰仲文笑意浅浅。

而后三人都笑了,吕颖趁机说:“我觉得吧,我看来看去还是你们夫妻适合当伴郎和伴娘,你们就勉为其难来为我助阵吧?小岑和秦初都在美国呢,可能没时间排练。”

“不好,九九快临盆了。”兰仲文干脆拒绝,现在是非常时期,要小心为好。

吕颖凝着眉,“哎,那样就没办法了。”

“谁说什么?我们不是人吗?”身后传来一抹笑声。

几人抬头看去,远远地,一名美丽妇人站在屋檐下,墨镜红唇,说不出的霸气,也有说不出的凛然。

“小姨。”九九高兴大叫,这才发现易珈蓝手里抱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那男孩约莫二三岁的模样,碧波流转的眼底,隐隐闪出绿宝石的光芒。

“都说多少次,不要叫我小姨,叫我珈蓝。”易珈蓝纠正她,把小男孩抱到九九跟前,这样介绍,“九九,这是我领养的孩子,名叫郁汌,来小汌,喊表姐。”

九九一头黑线,这表弟年纪也相差太大了吧,而且这么小的小鬼,怎么可能会叫人,还是用中文的,不敢想象。

然而九九的猜测却失了准。

小男孩不仅古灵精怪,还记忆力超群,精通四国语言,他看着九九,眼珠静静的。

“表姐好。”

九九差点石化。

他又转过头去,对吕颖微笑,“表姐的朋友好。”

吕颖同样石化。

易珈蓝似乎知道会有这效果,自豪地摸了摸郁汌的金发,“来,喊表姐夫。”

“表姐夫好。”

他的声音奶声奶气的,气度却不凡,老沉持重地凝视着兰仲文。

兰仲文也居高临下看他,笑容有点恶趣,但漂亮得诡异。

两人的目光中似有滋滋电流碰撞。

最终兰仲文的气势略胜一筹,小男孩露出一脸甘拜下风的坦然,还以迷人微笑,“表姐夫好漂亮。”

真是个人小鬼大的男孩。

也不得不承认,小姨确实很有眼光,这个小男孩无论是外形还是修养,都让人置身一种贵族氛围中,九九暗暗想道,以后她也要这么培养孩子,太有气场了。

“要是你不嫌我老,我和郁循来给你当伴娘伴郎怎么样?”易珈蓝扭头对吕颖说。

吕颖受宠若惊,“当然好啊。”

旧日港岛第一富豪夫妇来给她当伴郎伴娘,那场面要有多壮观就有多壮观啊。

九九诧异,“姨父的身体可以支撑吗?”

她记得当时看见姨父,病情已经恶化得很严重了。

“他好了,四个前的那场手术,成功了,他彻底康复了。”易珈蓝微笑,眼中闪着泪花。

在也不用受血管瘤的折磨了,他们可以回香港居住了,住在自己的家乡,感受着街里邻居的热情。

“真的吗?”九九掩住嘴,不敢相信这一刻的到来,真的成功了,经历了四十几年的奋战,血管瘤手术终于成功了!

“是真的,我们决定在你们家隔壁安置一套房子呢,大家以后做邻居,好有个照应。”

“好啊。”九九举双手赞成。

“房子已经整理好了,郁循正在睡午觉,所以我过来这边看看,他的康复期还没到时候,得好好休息。”

那天,她们聊了很多,见到姨父康复,又领养了郁汌,九九觉得人生处处是希望,不管人生多艰难,要记得回以微笑。

郁汌的聪颖体现在吃晚饭期间,主宅里放着儿童歌曲两只老虎,他大概听了两遍,就朗朗上口,跟着音乐一起哼唱起来,“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眼睛真奇怪,真奇怪……”

九九吃惊地看着他,抬头问易珈蓝,“珈蓝,小汌是什么时候学中文的?”

“你问他,他是大孩子了,不用什么问题都我替他回答的,他自己会回答。”易珈蓝擦掉口红说。

九九更是吃惊,吕颖试着问他,“小汌,你什么时候学中文的啊?”

听见有长辈问话,他立刻正身坐好,双手交叠着桌前,奶声奶气道:“两个月前。”

“那时候应该是刚学会讲话不久吧?”吕颖又提出疑问,见郁汌点头,吕颖摇头惊叹,“现在的小孩啊,不得了了。”

九九觉得有趣,问他,“表弟,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易珈蓝。”

“你爸爸呢?”

“郁循。”

易珈蓝闻言微笑,摸了摸他的头发,称赞道:“好孩子,你是妈妈的骄傲。”

接着母子两都笑了,同样是微微勾唇,好不妖媚。

吕颖不禁感慨,“太聪明了。”

兰仲文亦是沉默地看着他,这个小男孩太聪明了,不知道他和九九将来的孩子会怎么样,也会像他一样惹人怜爱吗?

九九见他可爱机灵,特意跑到厨房里给他拿了冰淇淋,郁汌定定地看着那盒冰淇淋,眼中分明露出渴望的光,却还是礼貌的压抑住了,“谢谢了表姐,我不吃。”

“啊?为什么不吃?”

“因为现在不是冰淇淋时间。”他刻板回答,精致的小脸紧紧绷着,可想而知他作了多大的勇气,忍痛割爱。

这样的孩子是惹人怜爱的,聪明得教人惊叹,九九依言把冰淇淋收起来,问他:“那什么时候才是冰淇淋时间?”

“两个小时之后。”

“好吧,那两个小时后表姐再把这个冰淇淋给你,可好?”

他没说话,望了易珈蓝一眼,个子小小的,像波斯猫一般优雅地伏着,眼神殷切。

易珈蓝没什么表情,意思让他自己决定,都是大孩子了,可以自己做决定了。

良久,他微微点头,“那谢谢表姐了。”

易珈蓝从来不干涉他的思想,孩子有空间会成长得更加有趣,这个孩子始终太戒备了,易珈蓝希望他可以放下戒心,希望他可以明白,这里的人对他都没有杀伤力。

这个男孩因为长得太漂亮被倒卖过好几回,来龙去脉不是很记得了,那时候年纪太小,只记得刚出生就是人贩子养的他,后来几经转卖,到了易珈蓝隔壁房子的女人手里。

那女人是个明星,一生没有结婚,晚年事业潦倒,导致日日酗酒,酒喝得多了,就开始殴打这小男孩,欧美的女人个子都比较高,力气也比较大。小男孩还没学会走路,就被时常被那女明星揍得鼻青脸肿。

后来那女明星有了男朋友,那男人不要这个孩子,于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两人把小男孩丢在垃圾堆里,合计着让他自己饿死。

尽管小男孩饿得头昏眼花,声音却仍嘹亮,他的哭声吵得附近的人都无法安睡,易珈蓝家就是其中一户,郁循康复期需要好好休息,于是易珈蓝打着伞出来看看怎么回事。

一走近,她才看见了那惊人的一幕。

小男孩浑身淤青地躺在垃圾堆里,见易珈蓝靠近他,他本能地想躲开,幽暗的眼眸里微微闪出绿芒。

他的身体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瘦骨如柴,可尽管他危在旦夕,那双眼睛还是那么地亮,那么地蛊惑人心。

他年纪虽然小,只有2岁的模样,可风餐露宿久了,小家伙明白自己是个卑微的人,易珈蓝领养了他,但他从来不敢露出天真稚嫩的一面,俊秀的小脸总是紧紧绷着,生怕一个任性就惹易珈蓝讨厌他。

他已经很久不知道家是什么滋味了,因为他恐惧接触任何人,同样害怕易珈蓝一个不高兴,就将他扔回垃圾桶旁,他会柔顺地抱着易珈蓝的腿卖萌,那双眼睛仿佛蓄着一汪碧流,莹莹转转,美丽动人。

在易珈蓝的悉心照料下和友好对待下,小男孩经过了谨慎的观察和审慎的论证,用他因为老是吃不饱而营养不良的大脑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女人是个好人。

在他孤苦的生涯中,这还是第一次心里不由自主地生出接触别人的渴望……

她很美。

她很温柔。

她待自己就像真正的亲人,不似那些随手殴打他的粗汉和泼妇,她从来不需要他表现得多么乖巧,多么优秀,只要求他做真正的自己,不要因为丑陋的过去而遗弃自己。

可是他要报答她,小小的心脏里,装着满满的感恩,他要用他的聪明才智还有所有来报答她。

易珈蓝把小家伙身世告诉九九的时候,她久久沉默,说不出一句话来。

没想到这么可爱的孩子会有这样可怜的身世,九九感慨,“那小姨你可要好好对待他啊,我看这个男孩还不错,聪明伶俐。”

“我会的。”易珈蓝说,声音静静的。她会好好培养他,长大成人。

兰仲文听完也是一言不发,直到易珈蓝和吕颖告辞回去他仍然没有说话,九九不想他闷着自己,给他倒了一杯参茶。

她把茶杯递到桌前,笑容温婉,“怎么不说话?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就是有点感慨而已。”

“你觉得小汌可怜?”

兰仲文摇头,“前期虽然可怜了一些,但是现在他被易珈蓝领养,好运正要刚刚开始,很多伟人在最初的时候都过得不好,他只是其中一个而已,见他的模样,将来应是有作为的人。”

“这么小你就能看出来?”九九惊讶。

“有句话叫三岁定终身,也就是一个人三岁的模样,大抵就是以后的模样,所以大概还是能预见他的未来的,这男孩三岁已经这样不简单,将来定是人中龙凤,加之易珈蓝和培养和财力,就可以推算到他的锦绣前程上。”

“你这逻辑不去当推理家真是可惜了。”

“错了,要是我去当推理家,那么商界就要损失我这颗明日之星了。”

“你敢在不要脸一点吗?”九九瞪他,真是越来越自恋了,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那时候总觉得他谦逊有礼,风度翩翩,怎么看怎么优秀帅气,现在嘛,时常觉得毒舌腹黑,没那么那么皮薄腼腆了。

“不敢。”兰仲文搂住她的臃肿的腰,“看来咱们的宝宝很健康嘛,我现在都抱不动了。”

“必须的。”九九歪在他怀里,现在肚子大了,弯身都不方便了,睡着也不方便,只想大大咧咧地坐着。

**

吕颖结婚那天,美得仿佛是童话里走出来的公主。

纯白的婚纱披在身上,神圣而简雅。

如水漾般温柔的剪眸。

高挺的鼻峰。

轮廓深邃。

皮肤雪白如美瓷。

没有垂下的头纱,她带着古典的欧式宫廷花纹头冠,伏在乌黑的发中,高贵而优雅。

九九站在镜前看她,不禁感叹,“小颖,你好美。”

吕颖点头,笑容幸福。

“小颖,你一定要幸福。”

“我会的,今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幸福下去。”吕颖郑重承诺,抱紧她,清丽的声音竟也有丝沙哑,“九九,你也是,要永远幸福。”

“好,我答应你。”

十点一到,婚车停在楼下。

吕颖在九九的陪同下,拎起自己的裙摆坐进车里。

风将两边的灌木吹得猎猎作响。

婚车缓缓前行。

就像过去无数个婚礼一样,新郎乔漠等在殿堂的大门处,所有宾客都与他握手祝福。

他穿着黑色的新郎礼服,面容俊秀,每一次与人握手,都会露出浅浅的笑意,分外和蔼阳光。

他是个俊美的新郎。

十点半。

豪华的婚车停在喷泉处。

车门打开。

吕颖弯身迈出婚车,乔漠早早等在婚车旁,见她钻出车子,将带着白手套的手放在他的手掌上。

乔漠笑容温柔,称赞道:“小颖,你今天真美。”

他从没见过她这么温柔似水的模样,过去,她在他的记忆里一直是蛮横泼辣的,直至今日,他见到了她静若处子的模样,心神为之一荡。

“谢谢。”吕颖浅笑,在他的牵引下,慢慢往红地毯的方向走去。

在华衣丽服的宾客们的注视下,他们慢慢走进休息室里。

还没到宣读誓言的吉时。

九九也跟进了休息室,小姨和姨父都来了,姨父今天穿着简约的黑色礼服,疑似想淡化自己的存在感。

因为他真的是太耀眼了。

大病初愈后的他眼窝深凹,但难掩他凌人的风采,一双凤眸如洗过的碧空,澄澈高远得仿佛是透明的。

很难想象,这个叱咤商界的人怎么会有这么纯净的眼眸,单看他的眼睛,还以为他是个单纯无害的大哥哥呢,跟沈羽轻那种暗藏精光的眼眸是不同的,郁循的眼眸里就像没有任何东西,任何杂质,永远笑意盈盈的,看不清他在想什么。

九九被惊讶了一把,除了16岁那年,她这是第二次看见姨父站着的样子,那男人冲她笑了笑,眉眼澄净,“哈喽,小侄女。”

“姨父好。”九九有点腼腆,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模样就像30岁似的,温柔无害的邻家哥哥,典型的暖男啊。但商界对他的评价却没有一句好话,多是说他杀人不眨眼,手段阴毒。

看来内心越是变态的人,模样就越是优雅无害啊。

九九感慨,郁汌已经从易珈蓝身后冒了出来,礼貌唤她:“表姐好。”

九九一见他就笑了,伸手摸了摸他的金发,“表弟好。”

“对了九九,你带小汌过去殿堂那边坐着吧,宣读誓言的时间马上到了,我们要去礼堂了,他一个人呆在这里会害怕的。”易珈蓝扭头对九九说。

“好。”

九九应道,郁汌却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我才不怕呢。”

“你不怕也要去,这里地方这么大,等下走丢了怎么办?记得要跟在表姐身边哈,别走丢了。”

郁汌少有那么淘气的样子,见母亲坚持,便点了点头,“好吧,表姐,那我们现在过去殿堂那边吧。”

果然是鬼精灵一个。

九九噗嗤一笑,“好吧,你跟我来吧。”

临走前,易珈蓝嘱咐他,“表姐怀孕了走路有点困难,你别走那么快,尤其不能跑,要迁就表姐知道吗?”

“明白。”郁汌认真点头,像个小绅士似的,稳重地与九九离开了休息室。

等走出一段距离,九九抿唇笑他,“表弟啊,你不用那么严肃的,我现在还没到预产期,我还能走的——”

话到此处,她的肚子突然痛了一下!

九九脸色一变,唇色变得苍白苍白的,坐在树旁的木椅上休息。

可是没多久,肚子又不痛了。

她心中划过一丝奇怪的感觉,这到底是要生的预兆?还是宝宝在调皮?听说生孩子很痛的啊,但是她刚才只是轻轻痛了一下,并没有多大的痛感。

没有生育经验的自己此时是困惑的。

她凝着眉。

郁汌也看出了她的不对劲,折回她身边,睁着两颗沉静地眼珠看她,“表姐,你怎么了?”

奶声奶气的,却是无比的认真。

“汌,你现在绕过喷泉去叫兰花儿过来找我好吗?”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要生了,不敢挪不敢动,也不敢惊动其他人,万一这是宝宝的恶作剧,那她就毁了整个婚礼了,但万一要是真的,她现在就得去医院了。

“表姐你怎么了?”

“我没事……汌你快去喊兰花儿来,不要惊动别人,知道吗?”九九惨白着一张脸,虽然肚子不疼了,但她还是不放心,一颗心悬在半空怎么也下不来。

“好。”郁汌应声而去,小小的身影奔跑在风中,又疾又驰,金发凌乱,碧眼慌张。

还好有郁汌在,若换了平时的孩子,她又肚子疼的话,那就完了。

郁汌的身影刚刚消失不见,九九的肚子就剧痛了起来!

九九抚着自己的肚子,脸色惨白,“宝宝,你不会是今天就要出世了吧?”

肚子骤然剧痛!

九九痛得从椅子上翻了下来。

她重重地摔在地上,紧蹙着眉心。

痛!

无止境的痛……

体内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流失,带着一阵阵抽痛。

九九掀开大衣,身下一片血红。

羊水破了!

如海的眼瞳微微缩起。

“兰花儿——”她大叫,声音像晴空里一声裂帛,沙哑难听!

她的脸色惨白惨白,唇色更是淡的近乎透明,额头上布满了冷汗。

真的要生了!

她惊恐地瞪大眼睛,拼劲最后一丝力气大叫,“兰花儿——”

恍惚中,看见那兰芝玉树的男人快速跑来,他手里抱着指向她的郁汌,两人匆忙跑来,皆是头发凌乱。

“九九……”他抱起她,九九全身冷汗,阵阵痉挛,仿佛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一样,教他的心一瞬间被提起来。

“兰花儿……”她躺在他怀里,听不见任何声音,好像耳鸣了一样,不断重复着一句话,“兰花儿,我羊水破了……”

“九九你不要怕,我现在带你去医院。”

一双手臂将她从地上抱起来,将她搂进他的胸膛里,他的呼吸有些紧张而急促,似乎想要将她紧紧地拥住,又小心翼翼地似乎怕弄痛她。

她茫然地望向那人,“肚子好痛啊……”

就像要移动她五脏六腑似的那种痛,无法反抗,只能无力承受。

“我知道,马上就要医院了,九九你别害怕,没事的。”他稍稍稳住心神,然而声音里充满了紧张和无措,泄露了他的害怕。

他抱着她,身后跟着脚步飞快的郁汌,快步往停车场的方向跑去。

“肚子好难受啊……”她洁白美丽的手指紧紧的抓着兰仲文,苍白的唇蠕动,“兰花儿……怎么办……宝宝好像要出来了……”

“九九,你别紧张,深呼吸。”低哑紧张的声音扑进九九耳边,九九依言呼吸,痛得眼瞳都快裂开了。

兰仲文的心脏骤然抽痛,他快速打开车门,把九九扶进去,又用力关了车门,踩下油门,车如同猎豹一般在马路上疾驰前行……

九九裙下流着大片大片的鲜血,刺痛了兰仲文的眼睛,他的眼眸暗烈,闯过无数个红灯,抵达医院。

医院早准备好了救护车,兰仲文把她抱到救护车上,她不断深呼吸着,脸色疲惫。

进产房前,兰仲文一直紧紧抓着她的手,仿佛抓得她紧些,她就可以不痛些,他望着她,声音沙哑难听,“九九,你不要怕,没事的,好不好?”

九九抬起乌黑的眼珠,映入眼帘的是兰仲文苍白的脸孔,这个男人明明自己那么紧张,还一直劝她不要害怕不要紧张,这瞬间她突然觉得好笑,想出声安慰他,却发现痛楚如鲠在喉,让她痛得发不出任何字音。

她只能用力点头,不想兰仲文替她担心,她胡乱地应着。汗珠随着她点头的动作,刷刷流下,浸湿了她的衣服。

松开九九手的时候,产房的灯也亮了起来,兰仲文心口一震,一瞬间像被抽去了所有的力气,他的面容恐惧而无措,微微垂着手,失去了所有动作。

紧闭的手术门。

灯亮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被推进手术室里的九九,此时惨白着一张脸。

医生在帮她开子宫颈,据说要开到十指才够,九九头昏脑涨地呼吸着,生育是十二级痛苦,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九九痛得几欲昏迷。

那种疼痛已经无法用言语去形容了,她不敢大声喊叫,紧紧咬着嘴唇,这对生孩子没有什么好处,需要保留体力。

终于,医生呼出一口气,对她说:“可以了。”

九九听到医生的话,两只手放在膝盖上,用力地使出全身力气,想将堵在身下的宝宝挤出来。

因为宫缩越来越频繁,导致疼痛时间加长,她痛得出气多进气少,慢慢没了力气,眼神涣散。

距离九九进产房已经一个小时半了。

产房外。

兰仲文静静的望着地面,双眼黑洞洞的,就像一座孤独的冰雕,良久良久没有动弹。

他的手指越来越僵硬。

面容越来越黯淡。

心如被打了漏洞一般,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的冰冷。

月嫂匆忙赶来,手里握着一瓶激素饮料,“先生,太太怎么样了?”

兰仲文这才反应过来,僵硬着背脊说:“还在这里,已经一个多小时了,月嫂,这事你有经验,你进去看看九九吧。”

想不到这种时刻自己还能临危不乱,兰仲文都要佩服自己了,可除了稳住心神等待外,他什么也做不了,他第一次痛恨自己的无力,老婆在里面痛得死去活来的,而他却什么做不了。

“好的,我进去看看太太。”月嫂签下文件,换上病服,才随着护士一起进了产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太太已经没力气生了,软趴趴地伏在床上,头发湿哒哒地,宛如过了水一般,凌乱憔悴。

月嫂心下一惊,赶紧把激素饮料拿给她喝,九九气若游丝地摇头,“我喝不下去,没力气。”

“要喝的,这个饮料有激素作用,可以兴奋你的精神,太太你喝了吧,喝了就不痛了,这样才有力气生孩子。”

兴奋精神和血液的激素饮料么?

九九喃喃自语,在月嫂的劝导下,慢慢喝下激素饮料。

新的一轮出力又开始了。

月嫂伏在九九耳边,引导她,“太太,生孩子其实就像便秘一样,你不用顾忌,只要用力一点,孩子就能生出来了。”

有了月嫂的指引,九九好像找到了一丝领悟,她紧紧握着月嫂的手,深呼吸——

而后拼劲吃奶的劲使力!

顿时,耳畔迎来了医生打气的声音,“很好,已经看见宝宝的头了,太太在努力一点,吸气呼气……”

这句话鼓励了九九,原本她已经闭上了眼睛,听闻这句话,眼皮倏地睁开,就像抓住了生命中最后的救命稻草,她歇斯底里大叫!

“阿——”眼中迸溅出坚定的光芒,为了宝宝,她绝对不能睡!

她的黛眉紧紧拧着,放声大叫!

婴儿的啼哭声响彻医院!

兰仲文屏息,心底狂涌出一股喜悦,让他的笑容看起来出奇的孩子气。

病房的灯光灭下。

与此同时,产床被推了出来,兰仲文快速走了上去,眼神暗烈怜惜。

九九虚弱的躺在床上,脸色惨白惨白,没有任何力气。

“孕妇很坚强,虽然是头一次生育,但在一直没有哭闹,生的很顺利。”女医生恭敬地对兰仲文报告。

兰仲文点头,心底忽然寂静无声。

时光宛若静止。

只剩下他和面容苍白的九九,他忽然想用手指碰触她的面颊,轻轻地,就只是轻轻地碰触她,她总是轻易地让他心痛怜惜。

“九九……”他低头,声音温柔。

听到他的声音,九九有些吃力的睁开眼睛,看到兰仲文的那一刹那,眼泪一下子划过脸颊,她抓着他的手,声音虚弱,“兰花儿,是男孩,是莫辰……”

她明明目光涣散,眼珠却出奇的明亮,兰仲文一怔,眼眶就红了,吻了吻她的手背,声音低哑,“谢谢你九九,谢谢你生了我们的孩子。”

九九只笑不语,忽然一阵疲倦感袭来,她慢慢闭上了眼睛,面容憔悴苍白。

不知道过了多久。

天色暗了又亮,亮了又暗。

白色的病房内。

兰仲文怔怔地候在病床边,一动不动。灯光下,他的下巴绷得紧紧的,冰冷疏离。

病床的左下角放着一张婴儿床,兰莫辰就躺在里面,不同于皱巴巴的新生婴儿,兰莫辰长得非常漂亮,遗传了兰仲文尖锐迷人的轮廓,粉雕玉琢的,沉静地闭着眼睛,酣睡。

他的两只手都被月嫂带上手套,这是防止婴儿挠伤自己的脸和吃手指的作用的。

月嫂轻轻地摇着婴儿床,声音温软,“小少爷你要好好睡噢,不要吵到妈妈……”

她唱着儿歌,歌声温柔又好听。

床上的九九睫毛抖了抖,睁开眼睛。漆黑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似的,在兰仲文眼前扇啊扇。

兰仲文有片刻的失神,随即心中一紧,发现她正静静望着他,明净的眼瞳里有种恍惚的神情,“兰花儿……”

还没看见莫辰呢,她想看看。

“九九。”他把她扶起来,冲身后的月嫂喊,“月嫂,九九醒了,营养餐做好了吗?”

“做好了,都在保温瓶里温着呢,我去给太太拿来。”

九九坐了起来,身下的疼痛已经好了很多,这就是顺产的好处,虽然当时疼的厉害,但生完就能下地了。

“兰花儿,莫辰呢?”

“在这里睡着呢。”

兰仲文指了指她床尾的婴儿床,九九心中一热,说不出那是什么感受,但是她迫切地想看看莫辰。

她挣扎着起身,“兰花儿,扶我去看看。”

“等下,莫辰还没睡醒呢,你先吃饭,别吵了他,让他睡醒了在看吧。”

“好吧。”

为了儿子的睡眠,九九妥协了,这时候,月嫂也端着饭菜进来了,放在九九跟前,声音清温,“太太,这骨头汤有点烫,你喝的时候注意点。”

九九点头,接过骨头汤慢慢喝着。

“兰生你从昨晚到现在还没吃饭呢,也吃点吧,我里面是做了两个人的份的。”

“兰花儿,你还没吃饭吗?”九九惊愕,随即递了一副筷子给他,“你也快点吃,吃饱了才有力气照顾宝宝。”

“好。”兰仲文拿起筷子,慢慢吃下九九给他夹的菜。

“挺好吃的。”九九称赞月嫂的手艺,平常人家生完孩子都是要大补的,但其实不然,刚生完孩子的女人虚不受补,如果一下子补过头,会导致体重蹭蹭蹭往上狂飙,继而变成一圈圈游泳圈。

对于月嫂这种有经验的执照师来说,她们会先给主人做一些清淡的菜肴,再慢慢增加营养,让主人在保持好身材的同时又摄取营养。

左右摇晃的婴儿床里。

兰莫辰正紧紧闭着眼睛,睫毛长度几乎快超过2厘米,又浓又密。

九九依偎在兰仲文怀里,不禁莞尔,“兰花儿,原来你小时候长成这样。”

兰莫辰无论是轮廓还是五官,都跟兰仲文如出一撤,想来莫辰是遗传他了。

忽然兰莫辰睁开眼睛,他静静看着眼前的父母,乌黑的眼珠透出沉静的光泽。

兰仲文和九九的心一下子就化了,九九轻轻把莫辰抱了起来,依偎在兰仲文怀里看着他,“他长得真漂亮。”

“嗯。”兰仲文点头,“不过有习俗说,孩子就算长得再漂亮也不能称赞他漂亮,不然小孩子就会得意,继而长得越来越丑,所以,一般称赞孩子漂亮都会改口成你长得真丑。”

“真的吗?”九九觉得新奇,靠近莫辰尖尖的瓜子脸,最近飞翘,“莫辰你长得真丑,丑死了。”

兰仲文哈哈大笑。

“好丑啊,莫辰,你要是不长得好看一点,以后我就送你去韩国整容!”九九说完,不禁被自己逗乐了,哈哈大笑起来。

“九九你别站着,把莫辰抱到床上去坐着就好了。”兰仲文适时提醒她。

“好。”

九九小心翼翼把莫辰抱到床上,莫辰睁着乌溜溜的眼珠,不哭也不闹,分外的安静从容。

“老公,你说莫辰是不是有点奇怪啊?你看他这是什么眼神?明明被我抱着,却一脸居高临下的样子,这也太嚣张了吧?还有,他为什么都不哭的?小孩子不是说都会哭的吗?”

“莫辰是会哭的,刚生出来的时候医生已经测试过了,可能是他比较安静,还有九九,我要纠正你一个误点。”

“嗯?”

“刚出生的婴儿是看不见的,大概四个月以内他无法视物,所以他是不可能居高临下看你的,可能是他本性如此,比较冷淡。”

“我去!这完全就是遗传你的啊,完了,我们家以后有两个兰花了,要是都比聪明去,那我不是混不下去了?”

“嗯哼。”兰仲文赞同,“不过如果你站在我这边,我是可以选择跟你一起欺负他的。”

“……”九九重重咳了两声,“你好坏,你就不怕莫辰听了难过吗?”

“不会,他听不懂。”

“……”九九无言以对,想了下,凑到兰仲文耳边说:“兰花儿,你抱过莫辰了没有?”

“还没有呢,刚才他一直在睡觉,醒来也是为了喝牛奶,喝到一半又睡了,所以我还没有机会碰到他。”兰仲文说,声音温柔。

“那你要抱抱他吗?”

“好啊。”

他把莫辰接了过去,裹在襁褓中的莫辰小小软软的,只有一只猫那么大,兰仲文屏住呼吸,安静地端详着他。

兰莫辰也凝着眼珠看他,虽然莫辰看不见,但他的习惯性动作跟兰仲文一模一样。

也许是血脉相连的灵犀。

又也许是兰仲文非常喜欢孩子的关系。

兰仲文静静地看着他,眼底涌出一抹沁入人心的溺爱。

九九在一旁看着,生出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就像同一个人被分成了一大一小,然后两人对视,那种血骨相连的默契感。

“不止有他们两一起欺负你,还有我噢。”郁汌从病房外钻了进来,小小的脑袋上带着一顶鸭舌帽,金发碧眼的,乍看之下,还以为是个洋娃娃。

他快速跑过来,挤上病床看着莫辰,莫辰的眼珠黑得像是一团墨,郁汌吃了一惊,不由自主就伸手去戳他的眼睛,“咦——”

莫辰也完全不懂得闭眼睛,睁着流光溢彩的眼珠发呆。

千钧一发之际,郁汌的小手被九九抓住,九九吓了一跳,“郁汌,你怎么可以戳弟弟的眼睛?”

“没有啊,我就是觉得他的眼睛很奇怪,想要摸一下。”郁汌也吓了一跳,讷讷认错。

“真的吗?你不可以戳弟弟的眼睛噢,他才刚出生,是个非常非常脆弱的婴儿,轻轻地摸一下就可以,千万不可以打噢,摸就要像这样轻轻地摸,知道吗?”九九示范给他看,轻轻摸了摸兰莫辰的脸颊。

“我知道了。”郁汌声音清脆,雀雀欲试地伸出手,在兰莫辰的脸颊上轻轻摸了摸,笑容稚嫩迷人,“弟弟好软,好漂亮噢。”

“这么小嘴巴就这么甜,不得了了啊莫辰,咦对了,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你是自己过来的吗?”九九说着望了眼病房的门口,怎么没人呀?

“有的,我先跑过来了,他们也应该到了。”郁汌说完整了整自己的鸭舌帽,“表姐,我的帽子漂亮吗?”

小孩子总是会用赤果果地炫耀自己新买的玩具和衣物,郁汌也一样,他才三岁,孩子该有天真他还是有的。

“漂亮,谁给你买的啊?”

“爸爸。”他无比自豪,恰好这时,易珈蓝和郁循从病房外走了进来,吕颖和乔漠也来了,两人此时已是夫妇,无名指上带着对戒。

易珈蓝霸气地把一个红包甩给她,“九妹,恭喜你脱离怀孕的苦海啊,这是给你的。”

九九笑着接过,“谢谢小姨了。”

吕颖也送上了自己的红包,笑容妖媚,“我们夫妇两也来献上一片心意,拿着。”

“谢谢小颖。”九九笑着连眼睛都找不到了。

“既然大家都发红包了,又怎么可以少了我们夫妇俩呢?”门口传来一声娇笑,众人扭过头去,就见媚眼如丝的安岑和面容凉淡的秦初走来。

安岑微微胖了一些,尤其是腰部位置,微微凸着,想来她也是怀孕了。九九接过她的红包,有点不怀好意地斜眼看她,“岑姐,你也踏进了悲苦的怀孕生涯了吗?”

“嗯哼。”安岑大方承认,“五个多月了,这肚子看着还行吧?我觉得好像不怎么大。”

“还好,跟我当时差不多。”

这边几位太太聊着,那边几个男人也聚着,月嫂把莫辰抱去睡觉了,郁汌站在婴儿床旁边看着莫辰,以辈分来算,兰莫辰是他的侄子,这小侄子长得很漂亮,他喜欢。

病房里一下子来了六个人,气氛热闹不少,大家轮番把兰莫辰抱了个遍,不断称赞他长得很漂亮,九九温馨提示大家,“称赞孩子漂亮是要说反话的,请说他丑。”

大家悟过神来,都哈哈大笑,聊着聊着,不知道是谁提议拍一张集合全家福。

所有人表示赞同。

这里的人,全都是当初一个学校的,拍一张合集留念也是一桩美事。

所有人都围坐在病床前。

九九斜躺在病床上,怀里抱着兰莫辰,对着镜头,她的笑容明媚温婉。

兰仲文端坐在她身边,眼珠明净得天地同色。

易珈蓝红唇明艳。

郁循眼眸无害纯净。

郁汌金发碧眼。

安岑媚眼如丝。

秦初面容凉淡。

吕颖五官深邃。

乔漠风度翩翩。

月嫂按下相机快门,画面定格。

照片中,这些人都是从少年少女长成了今日的成熟模样,九九望着镜头,往事一幕幕回放……

人生苦长,所愿违的事情总是过多过长过惆怅。

人生甜短,所得到的亦想珍惜的最后仍须交还。

索性人生中的酸甜苦辣,都一遍遍尽尝,不然又怎么敢说千帆过尽之后我仍想在你身旁。

所有所有的回忆萦绕到心房,不过化作一句轻轻的,“少年,我的少年。”

全剧终。

------题外话------

推荐序序新文《暖妻在手狂妄爷有》——九序

他是权势滔天的骄子。

她是风华绝代的遗孤。

她十二岁,他十三岁,她来到他身边。从此,她是他的女孩,见证他从一个问题少年蜕变成风姿卓越的名流贵公子。

后来,他过上了管家公的生活,事无巨细地照顾她,并且规划了她的未来,他说:“小尹,你20岁才准谈恋爱,22岁才能接吻,24岁才可以结婚,当然,这个对象只能是我……”

她从来都不知道,这一路走来,她之所以走得一帆风顺,是因为,她身后始终有一个他,为她挡风遮雨,只要她累了,转过身,他就会温柔拥住她,她说:“我们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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