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阳光透过教堂彩绘玻璃,在红毯上投下斑斓的光斑。天宇站在后排,看着穿婚纱的林溪被父亲牵着手,一步步走向圣坛,忽然想起二十年前那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那时她总追在自己身后喊“天宇哥”,口袋里藏着偷偷攒的糖,塞给他时总说“我不爱吃甜的”。
妻子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递过一张纸巾:“又想起小时候了?”她怀里的儿子正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前排穿西装的伴郎,小手抓着天宇的衣角晃来晃去。
天宇接过纸巾擦了擦眼角,笑了:“你看她裙子上的蕾丝,像不像小时候我们在院子里摘的野蔷薇?她总说要把花瓣缝在裙子上,说长大了要穿最漂亮的婚纱。”
林溪是天宇的青梅,从幼儿园到高中都在一个班,后来天宇创业,她是第一个跑来帮忙记账的人,哪怕当时她自己的设计工作室刚起步,每天忙到深夜还要骑着自行车赶过来核对账目。天宇永远记得,那年冬天公司资金链断裂,她把准备买房的首付全转了过来,说“房子可以晚点买,朋友不能倒”。
圣坛前,神父的声音沉稳而庄严。林溪的丈夫是位温润的建筑师,看向她的眼神满是宠溺,交换戒指时,他的指尖微微发颤,像捧着稀世珍宝。天宇忽然想起半年前,这位建筑师找到自己,紧张得手心冒汗:“天宇哥,我想娶溪溪,你能不能……能不能告诉我她喜欢什么花?”
“她喜欢野蔷薇,”天宇当时笑着拍他的肩,“但别买花店的,她总说那是‘被关起来的春天’。你去郊外采,带点露水的那种,她会喜欢的。”此刻看着林溪头纱上别着的野蔷薇花环,花瓣上还沾着仿真的露珠,天宇知道,这个男人懂她。
仪式结束后,宾客们涌向宴会厅。林溪换了身香槟色的敬酒服,挽着丈夫的手臂挨桌敬酒,走到天宇这桌时,她眼睛亮得像落了星星。
“天宇哥,嫂子,”她举起酒杯,声音带着点哽咽,“这杯先敬你们。”建筑师很识趣地退后半步,留给他们一点空间。
天宇站起身,和她碰了碰杯:“傻丫头,今天该敬你才对。”
“不,”林溪摇头,眼眶泛红,“那年我爸住院,工作室被人骗走设计稿,是你带着律师跑了三天三夜,把稿子追回来,还垫了医药费。你说‘溪溪的才华,不能被这么糟践’……”
“都过去了。”天宇打断她,怕她哭花了妆,“现在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妻子在一旁笑着打圆场:“溪溪今天美得像画里的人,快别说这些啦。对了,你们蜜月去冰岛?正好天宇前阵子去那边考察,说有个极光营地特别好,我把地址发你。”
林溪的丈夫立刻接话:“真的吗?太好了,溪溪一直想看极光。”他看向林溪的眼神,温柔得能化开夏天的暑气。
林溪吸了吸鼻子,又举起酒杯,这次和天宇的妻子碰了碰:“嫂子,谢谢你把天宇照顾得这么好。以前总担心他忙起来忘了吃饭,现在看他圆了点,我就放心了。”她转向天宇,语气忽然认真起来,“哥,我们说好的,就算我嫁人了,你的公司要是再缺人记账,我还来帮忙,不许嫌我烦。”
“哪能嫌你烦,”天宇笑了,“不过现在公司有专业的财务团队了,倒是你,别总熬夜改设计图,你先生该心疼了。”他朝建筑师举了举杯,对方笑着回敬。
“对了,”林溪忽然想起什么,从手包里掏出个小盒子,“给小侄子的礼物。”打开一看,是只手工缝制的布老虎,针脚细密,老虎的耳朵上还绣着朵小小的野蔷薇。“小时候你总把你的布老虎借我抱,现在送他一个,算替你继续守护啦。”
儿子伸手去抓布老虎,咿咿呀呀地叫着,把脸埋进老虎柔软的绒毛里。天宇看着那朵熟悉的野蔷薇绣样,忽然想起初中时,林溪的布老虎被调皮的男生扔进泥坑,他把自己的给了她,自己蹲在河边洗那只脏掉的老虎,洗到半夜才晾好。
“还记着呢?”天宇的声音有点哑。
“怎么能忘。”林溪笑起来,眼角的泪却掉了下来,“哥,谢谢你从来没把我当外人。”
“本来就不是外人。”天宇看着她,“以后家里有什么事,别自己扛着,就像以前一样,给我打电话。”
建筑师适时地递上纸巾,轻声说:“溪溪,别让妆花了。”他替林溪擦了擦眼泪,转向天宇夫妇,“以后常聚,溪溪总说跟天宇哥在一起,像回到小时候,自在。”
“一定。”妻子笑着应下,“等小侄子再大点,让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咱们也能凑桌麻将。”
林溪破涕为笑:“好啊!我可早就想赢天宇哥一次了!”
喧闹的宴会厅里,碰杯声、笑声、音乐声交织在一起。天宇看着林溪挽着丈夫走向下一桌,她的背影轻快得像只小鸟,却又带着被稳稳托住的踏实。他知道,所谓长大,不是告别过去,而是把那些珍贵的情谊酿成酒,埋在时光里,越久越醇。
儿子抱着布老虎咯咯笑,妻子正给他喂小块蛋糕。天宇举起酒杯,对着林溪的方向遥遥一敬——敬野蔷薇般倔强生长的岁月,敬永远热乎的牵挂,敬这场不用言说的约定:朋友,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