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个星期,身上的外伤基本结痂脱落,长出粉嫩的新肉。
断骨的地方虽然还不敢用力,但在流浪汉的搀扶下,他已经能哆哆嗦嗦地扶着墙,勉强站一会儿。
甚至能蹭着脚,挪到屋子外面那个用树枝简单围起来的“露天厕所”解决问题了。
吃饭也不用喂了,虽然手抖得厉害,勺子经常送不到嘴里,但总算能自己扒拉几口。
这感觉,真好。
这天下午,天气难得放晴,太阳照在雪地上,晃得人睁不开眼。
林飞慢慢挪到木屋门口,靠着门框坐下,看着外面白茫茫的一片。
山连着山,全都盖着厚厚的雪被子,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心里挺感慨,一个月多前还是个社会名流。
现在倒好,在这荒山野岭当起了野人。
他之前问过流浪汉大叔这是哪儿,大叔头也不抬地回了句“甘省”。
林飞当时就懵了。
甘省?
他明明是在鄂省的夷陵出的事,这两地直线距离都快一千公里了!
这大叔是用啥神通把他这个半死不活的人弄过来的?
打飞的还是打火的过来的?
看他这的样子,也不像兜里能掏出两百块钱啊?
难道是一路背过来的?
那不怕把他颠死了?
对于这些,流浪汉从来不多解释,只说这里清静,适合养伤。
林飞也识趣,不再多问。
救命之恩大于天,过程不重要,结果好就行。
他也问过大叔,为啥要费这么大劲救自己,难道就因为当初在千达广场请他吃了顿饭?
大叔每次都是含糊地摆摆手,说啥“碰上了就是缘分”。
可缘分这东西吧,在男女之间可能会有些浪漫。
但在男男之间,林飞只觉得有些怪异。
但不管怎么说,林飞对他还是挺感谢的。
正胡思乱想着,山坡下传来踩雪的“嘎吱”声。
是流浪汉大叔回来了。
每天白天流浪汉都会出去,林飞也不知道他出去干嘛。
反正回来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吃的和草药。
他今天收获不错,手里拎着一只肥嘟嘟的灰野兔,兔子还在蹬腿儿。
背上那个破背篓里,装着些新采的草药。
“大叔,回来啦!嚯,这兔子真肥!今晚可以加餐了!”
林飞看着那兔子,口水差点流出来。
天天喝苦药汤子、吃没啥油水的野菜粥,他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大叔从来没说过自己叫啥,多大年纪,从哪儿来。
林飞就一直“大叔、大叔”地叫着,对方也默认了。
流浪汉还是那副老样子,没什么表情,嗯都没嗯一声。
自顾自地走到屋檐下,拿出把小刀,开始利索地处理兔子。
剥皮、开膛、清洗,动作熟练得很,一看就是老手。
林飞早就习惯了他这闷葫芦性子,也不在意。
就靠在门框上,看着大叔忙活,心里盘算着兔子该怎么吃。
烤着吃?炖着吃?想想都美......
天色渐渐暗下来,山里的晚上来得特别早。
木屋里点起了一盏小小的油灯,豆大的火苗跳动着,勉强照亮一小片地方。
屋子中间,那个小泥炉子烧得正旺。
上面架着一个黑乎乎的陶罐,里面炖着兔肉,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浓郁的肉香混合着草药的清香,飘满了整个小屋,让人食指大动。
流浪汉大叔不知从哪个角落摸出来一个旧竹筒,拔开塞子,递给林飞。
里面是那种熟悉的、微甜又带点涩味的液体。
像醪糟汁,但更醇厚一些。
大叔自己则拿着一个葫芦瓢喝水。
兔肉炖得烂糊,虽然除了盐和一点野葱没啥别的调料,但胜在新鲜原味。
林飞吃得满嘴流油,烫得直吸凉气,也顾不上形象了。
就着竹筒里的“饮料”,在这冰天雪地的深山里,能吃上这么一顿热乎乎的兔子火锅,简直是无上的享受。
这比他在江城任何一家大饭店吃得都香。
“大叔,你这手艺真不赖!”林飞啃着兔子腿,含糊不清地夸道。
流浪汉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吃着。
屋外,是凛冽的寒风和无声飘落的大雪。
屋内,一老一少,围着一个小小的火炉,安静地吃着简单的晚餐。
这一刻,仿佛外面所有的纷争、仇恨和危险,都暂时被隔绝在了这雪山之外......
..........
十二月三十一号,跨年夜。
城里头这时候,估计早就热闹翻天了。
霓虹灯闪得人眼花,街上挤满了人,唱歌的、跳舞的、等着倒计时的。
空气里都是期盼和兴奋劲儿。
可甘省这深山老林里,完全是另一个世界。
静。死静。
除了风刮过光秃秃树枝子的“呜呜”声,就是偶尔不知从哪儿传来的一两声狼嚎,听得人心里头发毛。
雪还在下,不大,但没完没了。
把山啊树啊全盖得严严实实,白茫茫一片,干净得有点吓人。
林飞盘腿坐在木屋门口一块磨得挺光滑的大石头上。
石头冰凉,屁股底下垫了块破皮子,还是觉得寒气往骨头缝里钻。
他闭着眼睛,按照流浪汉大叔教的那套吐纳之法,一呼一吸。
吸气,慢慢的,感觉那股子带着雪味的冷气从鼻子钻进去,一直凉到肺管子。
憋住,数三下。
再呼气,更慢,感觉肚子往里收,把那股浊气一点点挤出来。
这套动作,他刚开始练的时候,心里直犯嘀咕。
这大叔是不是武侠小说看多了?
整得跟修仙似的,靠谱吗?
可练了几天后,他惊得真香啊!
这法子,还真管用!
每次练完,都觉得身上暖烘烘的,像有股热流在身体里转悠。
特别是受伤的地方,酥酥麻麻的,特别舒服。
伤口长得飞快,断了的骨头也没那么疼了。
这可比光喝苦药汤子强多了!
可惜,好处也就到这了。
他偷偷试过,以前那些“超能力”,全没了!
眼睛不行了,看远处的东西模模糊糊,再也不能像望远镜似的。
耳朵也背了,除了风声狼嚎,细微的动静根本听不见。
最要命的是那种对危险的直觉,好像也迟钝了。
现在要是有人摸到他背后,估计刀子架脖子上他才发现。
他知道,这都是脑子里那颗蓝珠闹的。
为了把他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蓝珠能量耗干了,现在跟块废电池没两样,以前靠它加持的能力自然全歇菜。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好歹是被蓝珠改造过的身子骨,底子还在。
虽然比不上以前能打能跳,但比普通人还是强一大截。
估摸着,现在就跟小杨那种训练有素的特种兵差不多水平。
放在以前,他一根手指头就能摁倒小杨,现在嘛……估计得费点劲了。
想到这儿,林飞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但他很快甩甩头,把这点郁闷抛开。
能捡回条命就不错了,还想啥自行车?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赶紧把伤养好,把身子练结实点。
他深吸一口冰冷的空气,继续专注地吐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