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胤:龙王的垂泪

琅权岁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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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看叔叔,谈恋爱吗?穿书之师尊指南前任求着我回去尘世长生仙武道起源我是阴阳两界巡查使咸鱼带着空间到了末世皇兄他蓄谋已久修仙大佬重生逃荒全家重生,五岁萌宝被全京城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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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白露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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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沈墨七和爱丽丝手拉着手出现在红砖巷尾的时候,没人知道他们是从何而来的。

沈墨七回头再看向巷中墙壁,那是一条死路,只有一副镜子挂在一座画架上,地上散落着画笔和颜料。

沈墨七和爱丽丝看向巷外的刺眼阳光,一个叼着烟斗穿着绅士服饰的大胡子先生,挽着一位小姐,从小巷前走过。

抬头看去,是高高的阁楼和画室,路边是一条马车和人群熙熙攘攘的绿荫小道,每个建筑前都有铁栅栏和花丛作为修饰,颇具玫英风格。

沈墨七凑近爱丽丝,小声说道:“我突然想到三个很严重的问题。”

爱丽丝对他眨了眨眼睛。

“第一,我没有钱。第二,我不会说玫英语。第三,我不认路。”沈墨七垂头丧气道,他竟然把这一茬忘了。

“交流的问题可以用魔法解决,白露大教堂是地标性建筑,应该很好找,至于玫郎.....”爱丽丝的橘眸突然愣住了,“我好像也忘了带。”

“没....没事的,应该不用这么回去,我们先去投奔狄儿老师说的老爷爷吧,狄儿老师说他是个乐善好施的好人。”沈墨七没有底气地说道。

爱丽丝踮起脚尖,看着沈墨七的眼睛,把手放到沈墨七的唇和耳上,轻念咒语,优美的流光就带着魔法的奇迹从爱丽丝的指尖涌入沈墨七的身体中。

刹那间,沈墨七说出去的话就变成了最标准的玫英语言,当爱丽丝试探性的说了一句优雅的玫英语言时,沈墨七也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能够理解。

“玫英男孩子约女孩子出门都是绅士付费的哦。”爱丽丝微笑着开了一个玫英玩笑,她的睫毛下透露着只有面对沈墨七才会出现的狡黠的光。

“没办法,谁让我是个穷孩子呢,所以才被人看不起。”沈墨七摆了摆手,笑着打趣道。

他的睫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黑发衬着绿荫如此无暇。

“不是的...你善良,勇敢,温柔细腻。我.....我曾经不小心吻了你,当时的我愿意把一切都给你,现在也一样。毕竟......毕竟我们是好朋友嘛。”爱丽丝红着脸说道,似乎在玫英,她也因为对环境的熟悉,变得有些大胆起来。

“只有你在人海中发现了我,保护了我,拯救了我,所以我也会以最高的心意来回报。”她又把手叉与身前,埋着头,轻轻诉说,声若蝉蝶。

“我没做什么,都是稀里糊涂的命运。而我以前可从没想过,能有一位这么要好的玫英朋友。”沈墨七笑嘻嘻道。

他揉了揉爱丽丝的漂亮金发,他心里觉得,在这陌生的街道里,能和她一起旅行,真的是很幸福的事情。

“两位小妹妹,你们是哪个学校的?怎么还随身带着剑呢,不上课是来这里约会的?”一位大叔骑着马路过,他叼着烟,嘴角不自觉地抬起来。

“你才是小妹妹,不就是头发长了一点吗,我们玖华人传统就是长发,我还没到及冠之年呢,所以头发才看上去比较长。”沈墨七抬头看着他回怼道。

他可没有披头散发,只是在后面绑了个马尾,他还没到盘髻及冠的年纪,整个人看上去还颇有武侠风格,在这玫英地区倒显得新奇。

“哦......真稀奇,玖华人吗,我还以为桑刹人呢。怎么,不远万里来骗我们玫英的小姑娘啦?”大叔把烟放在手里,胡子下张嘴吐了一口烟圈,哈哈大笑道。

沈墨七退后一步,皱着眉把手放在鼻子前散了散风,村口的老大爷叼着长烟斗的时候,小时候骗他抽过一口,那味道简直称得上痛苦。

“大叔,白露大教堂怎么走?”沈墨七尝试性地问道。

“算了,不管你哪来的,看你这衣服应该算个正经人。白露大教堂从骑士大道一直往西走,就是了,前方那条大路就是骑士大道,只不过这里是白露城东,你们不会要走去白露城西吧,可不近啊。”马哼叫了几声,大叔提起缰绳扯了一下。

“那.....大叔可以带我们一程嘛。”沈墨七期待地看着他。

大叔把烟塞进嘴里,瞄了一眼躲在沈墨七身后的爱丽丝,不爽地摆摆手道:“滚蛋滚蛋,小崽子年轻着呢,自己跑去,老爷我忙得很呢。”

于是看着他骑着马慢慢离去,沈墨七气得跺了跺脚,“自己走就自己走,怎么还骂人呢。”

旁边二楼阳台上浇花的老妇人也笑了笑他,精致的街道上一辆辆马车载着老爷小姐们赴往宴会,只有这片短暂的树荫能成为他们二人的遮阳伞。

而这些城市花园街道和穿着蓬蓬裙举着伞的小姐,不管看几次都觉得周围环境惬意美丽,带着异国他乡的独特魅力。

如果可以,沈墨七也想去玖华的东京,南京,北京,轩辕等城看看,听说那里百里人家,多朝古都,自古繁华。

他和爱丽丝一直沿着大叔给的方向走到了上午。沈墨七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看向四周。

斗大的太阳和干燥的风带来南方的葡萄香气。在慵懒的午后,街道上的路人也变少了,只有路边的咖啡厅和沈墨七的肚子还在喧嚣。

沈墨七犹豫着,带着爱丽丝进了一家酒馆。

以他浅短的人生经验来看,如果运气足够好到能在地上捡起一颗红宝石,那么酒馆老板可能会赏赐他一碗清水润润喉,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在被赶出来前至少也可以问一下路。

沈墨七突然想起那艾诺尔王储盖乌斯的一句话。一个冠冕堂皇站在你面前谈笑风生的人,必然是能在心硬如铁的社会中,油滑如蛇的人。他和爱丽丝都没有这样的社交能力,只能去乞求命运的宽恕。

“老板,请问白露大教堂离这里还算远吗。”沈墨七找准时机,趁着老板闲下来,回在椅子上闭目养息的时候,在吧台前踮起脚尖问道。

老板勉为其难地睁开了经过岁月磨洗的眼皮,他先是用鹰一般的眼神审视了一遍沈墨七和爱丽丝,把目光放在了他们的学院制服上,动了动嘴皮,“不远,向西也就两小时的脚程,要点什么吗,孩子们。”

他虽然话是这么说,但身体却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但凡有点眼力的人都不会继续打扰这位疲倦的老狮子。

“玖华人!哥,快看,有一个黑发的玖华人!”旁边一个年轻的少年大喊道,在繁杂声做伴眠的午后酒馆中也显得吵闹。

“还拐着一位可爱玫英小姑娘。”旁边另一位少年打趣道,他举起酒杯喝了一口,吹出带着醉意的啤酒气味,趴在桌子上。

沈墨七看着这群穿着黑风衣,带着黑色贝雷帽的醉酒少年,眼里充满戒备。

要说害怕,他确实比没出村之前成长了一些,所以他更多的是对陌生环境的惶恐,而不是这群少年。

为首的少年拉开了椅子,在地上摩擦出很大的声响,他倒了一杯啤酒,啪的一声盖在桌子上,“年轻的小姐,口渴了么,过来喝一杯吧。”

沈墨七知道他们只拉开了一个座位,也知道爱丽丝根本不会去。于是他拉着爱丽丝就要离开,可是他牵起爱丽丝小手的举动显然更惹恼了他们。

一瞬间,他们全部站了起来,把椅子暴力地推开,用警告的眼神看着沈墨七。他们像一群小豹子,藏在黑色的衣服下,虽然不够成熟,但依旧显得凶狠,做事不留余地,没有情面。

沈墨七也停下来,用无畏的眼神回击过去,双方就这样陷入了僵持,他们用眼神打量着沈墨七和爱丽丝背后的剑,酒馆其他酒客也开始议论纷纷。

“随身带剑吗,也许这东方人和金发小姑娘的父母是哪个地方的爵士。可这些南方佬一点面子都不给,真是一群游手好闲的狠小子。”

“南方佬是这样的,一定是在南方混不下去了,不然来我们黛都的白露干什么。”旁边的客人们切切私语着,仗着酒精在开些地区玩笑。

“刚才是谁说的,站起来。派恩家族会切断他的全部手指。”为首的少年双手拍在桌面上,对周围的人大声地说道。酒馆瞬间鸦雀无声,被他看到的人都不自觉地把头埋低。

“让我走。”沈墨七也不想再看这场滑稽的闹剧,他对为首的少年说道。

“如果我不呢?”少年抬眉道。

沈墨七的剑下一秒就抽了出来,有时候剑真的比人更会说话。

“哼,在哪学的剑?舞蹈老师?杂技演员?什么年代了,还在玩贵族骑士的表演游戏吗?”少年嘴角露出嘲弄的牙齿,周围的人也会心一笑,这个笑话确实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但谁也不知道,沈墨七的剑怎么就忽然放到他脖子上了,阴森森的剑把阳光折射进男孩的眼睛中,周围的空气并没有变得燥热,反而为酒馆添来了几分寒意。

少年的同伴们皱了皱眉头,他们从腰间和衣服里拔出了黑黝黝的手枪,把沈墨七围成一团。手枪直勾勾地举起来,顺着他们手臂瞄准在沈墨七的头上。

沈墨七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的枪瞄准,而且他也没见过这些枪,他上次摸得枪还是几百年前玫英战场上的火枪。

他提了提龙泣剑,也许只有冰冷的剑身贴在对方柔软温暖的脖子上,才能让对方冷静下来,“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侮辱派恩家族的人难逃一死。”少年抬起头,就算脖子被剑贴住,他的嗓音依旧狠毒。

“如果你的神侮辱了你呢?你能把手里的小玩具也带上天堂吗?”沈墨七也跟对方开了个玩笑。

跟玫英人说话说多了,其实也能理解这种带着阴阳怪气的恶毒玩笑,在恶心敌人这方面确实值得学习。

“你今天不可能活着走出这个酒馆。”被俘虏的少年仍然笑了笑,他的眼睛向下死盯着沈墨七,鼻息变得急促,释放着少年濒临爆发的怒气。

“算了吧孩子。”在鸦雀无声的酒馆中,一道男声响了起来。

“还没看出来他身后那个金发小姑娘是个术士吗,你猜子弹是先射穿他的脑袋,还是在你们的枪里面炸膛。”男人的声音厚重且戏谑,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饱经沧桑的男人。

他约莫三四十岁,脸上有一道小小的疤痕,皮肤黑红黑红的,一看就是经常在风雨阳光下来去行走。他留着一头有些稀疏的棕色短发,带着玫英东方荒原风格的帽子,左手抽着烟,右手举着酒,躺在木椅上,右边的椅子上放着一把长长的霰弹枪和几盒子弹。如果有什么词能精准概括他,那就是拓荒者故事中的牛仔罢。

“你是?”

“亚瑟·沃森,来自东边。”男人简洁回答。

他从容地笑着,弹了弹烟灰,“我和你们派恩家的大哥应该是老相识了。也许你们小时候听过他吹的牛皮,说是和一位朋友一起杀了两个食尸鬼。”

“您是?!”

“事实上他吓得都快尿了,那两只都是我杀的,哈哈哈哈。”男人笑起来,脸上的肌肉有些沧桑黝黑,不算英俊,但显得成熟,大方,迷人。

少年们立马放下一切恩怨,冲过去把名叫亚瑟的男人围了起来,沈墨七也迟疑着放下了手中的剑。

“你们俩,过来。”亚瑟对沈墨七二人招了招手。

“渴了么,喝酒吧。”亚瑟从后面桌子掂了两个木杯过来,“喝。”

沈墨七虽然渴,但还是对周围的环境不放心,他不想被酒精麻痹了头脑。

“派恩家总是念叨着狗屁尊严,让他们放弃刚刚起的誓唯一办法就是,和他们喝一杯。”亚瑟拍了拍身旁少年的后背,那少年崇拜地看着亚瑟,简直如一位发情的少女看着她的丈夫。

于是沈墨七贴在爱丽丝耳边,轻轻说了一句“没事。”然后把酒杯举起来一饮而尽。

怎么说呢,这些用麦子酿成的啤酒味道称不上好喝,但也不难喝。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用食物来酿这些酒,为什么不直接喝水呢。

“怎么说个悄悄话离这么近,你们是在接吻吗?”亚瑟露出牙齿笑道。

爱丽丝的脸随即变得红润,而沈墨七也陷入尴尬的羞赧。

“怎么勾搭上的我们玫英小姑娘?她皮肤这么白,长得又精致,还穿着大学院的衣服,你是被这里的贵族收养的?”亚瑟咧了咧嘴,又喝了一大口酒,爽快道。

沈墨七脸颊一红,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原因,呼吸和心跳变得有些急促。

“不是,我们只是来找个亲戚,她是我妹妹。”于是他说了个一眼就能识破令人忍俊不禁的粗劣谎言。难道有玖华人和玫英人是天生兄妹的吗?还是他的母亲生孩子的时候能决定孩子的发色和面部特征。

眼见沈墨七明显跟不上亚瑟的节奏,黑帮小子们赶紧开口了:“亚瑟叔叔,想不想和贵族小姐们喝酒?”

亚瑟没有回应,于是男孩儿们继续你一句我一句的谈论起来。

“我们最近认识了一家小姐,她们父亲有事请求我们大哥的帮助。今早刚跪在大哥身前亲吻他的手。”

“而她们正值十七八岁的年纪,也被我们的衣服和枪迷的神魂颠倒,恨不得喝完酒后立马就把丝绸从洁白的肌肤上扯掉,然后坐在我们的大腿上唱歌。”少年笑嘻嘻地拿酒杯开始对撞起来,玩一种南方的喝酒小游戏,酒馆又恢复了惬意和热闹。

亚瑟没有在意沈墨七的谎言,也没有接这群黑帮小子的话,“你们去白露大教堂是吧,等会我骑马送你们一程,我最近正好闲得慌,这几年可没有下水道劣魔出没在城市里了。”

他的嗓音还是低沉,摇了摇粗壮的脖子和肩膀,骨头摩擦出可怖的噪音。

“小子,走之前把这个胸针拿去吧,也许有机会我们可以帮个忙,要记得尊敬和感谢派恩家族。”刚刚还被沈墨七的剑夹着脖子的少年甩过来一个刻着狼群的胸针,他脖子上都是酒红,笑着又举了一杯酒。

沈墨七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人和人之间喝完酒后,前后态度可以差距这么大,但是他还是在迟疑后,顺水人情地拿起胸针,道了声谢谢。

终于,场上的气氛算是放松了,派恩家族的男孩们开始东扯西扯地聊天。

一群未成年的青少年坐在一起喝酒还能谈些什么事情呢?无非就是政治,战争和姑娘。南方的哪个国王去哪里游行了呀,西方的哪个教国又打起来了呀,谁家小姐又在楼上给他们展示胸部摇扇子抛媚眼了呀。

当对方递烟过来的时候沈墨七还是摇了摇头。最后派恩家的少年请他们吃了牛排,沈墨七对他们表示了感谢。

原先在沈墨七的概念里,这些黑帮小子和玖华的市井混混没什么本质区别,都是农民行商们口中的恶。似乎他们的做事风格和在乎的只有义气,或者说暴力,以及它带来的利益。

最后亚瑟背起枪,和他们告别后带着沈墨七二人走了。

亚瑟在马厩把马拉过来,让沈墨七坐在马儿中间,爱丽丝坐在前方,自己则坐在后面。他抱住他们两个,开始慢悠悠地骑行在白露城的大道上。

马背上有些局促,沈墨七从后面抱着爱丽丝,他们贴的如此之近,爱丽丝红着脸,使劲儿地闭着眼睛。

沈墨七也有些羞赧,但是没有办法,他只能尽力不去在意怀中那一团少女的金色香气,还有那软乎乎的触感。

“一群小屁孩。”亚瑟轻哼笑了一声,他粗壮的手握紧了缰绳,抱着他们向白露大教堂的方向走去。路边的人看到他们三人一马的奇异队伍,也纷纷侧目一笑。

但当他们到达白露大教堂时,才发现黑色的哀布刚刚撤下,沈墨七和爱丽丝震惊地被路人告知:塞巴斯蒂安·温德米尔大主教已经逝世一周了。

沈墨七坐在马上惴惴不安,这并不是个好兆头,他不知为何,心跳的极快,就像能预知到下雨的蚂蚁一样,嗅到了一丝诡异的暴风雨气息。

教堂前没有人来人往,只有一个年轻修女在和孩子们说笑,看到亚瑟骑着马来了,孩子们纷纷跑开了。

那是一个成熟貌美的年轻女性,亚白色头发,穿着修女长袍,但裹的并不严实。她端着书籍,眨着金玫瑰色的眼睛,没有寻常修女端庄严肃的样子。

“跑什么,我有那么可怕吗?”亚瑟不满道。

“对不起,最近来的客人都很怪,孩子们很怕。”修女真挚道歉道。

“塞巴斯蒂安呢?我也好久没见他了,他真的......”亚瑟话说一半就停了下来,其实他本就知道答案。

“他老人家已经逝世一周了,守灵仪式和葬礼也已经结束了。”修女遗憾地说。

“那你是谁。”亚瑟打量着这位修女修道袍下凹凸有致的身材,笑了笑。

“哦对了,还没自我介绍呢,我是他的侄孙女,这里的见习修女,露比·萝丝。”年轻修女站起来说道。

她声音十分优美,就算在玫英人中这种声音也算特别,有一种独特的南方腔调加上甜甜的尾音,仿佛是给小孩子讲睡前故事的母亲,温柔甜蜜。

她笑着看着亚瑟,仿佛在友善地嘲笑他的胡子拉碴,亚瑟则不在意任何目光,只是在沈墨七和爱丽丝不知所措的目光下把他们轻轻举起来,抱下马儿。

“我猜您一定四十岁了。”露比主动搭话道。

“很遗憾,小姐,你猜不透猎魔人的年龄的,老实说我虽然经验老道,但还是挺年轻的。”亚瑟随即笑了笑,他露出那经典的迷人微笑,带着一种幽默从容的特殊男性魅力。

“那你一定是东方来的咯。”露比继续猜道。

“人靠衣装马靠鞍,只要瞧一眼就知道我是从圣尤桑刹来的,我也一眼就知道你是来自南方的玫瑰国的大小姐,和萝丝家有关吧。而且我虽然来自东方,但却不是来传播太阳王的福音的。”亚瑟提了提缰绳,想转头离去。

“玫瑰国姓萝丝的人可多了,您绝对猜错了,哪有贵族大小姐来当修女的说法。”露比用手捂住笑,她的女性色彩让沈墨七和爱丽丝都看呆了。

“是么?那你为何身为主教的侄孙女,却是个见习修女。”亚瑟从兜里拿出一根烟,给自己点上,然后再笑着看了一眼露比,骑马转身离去。

“因为.....因为......”露比一时说不出话来,她看着亚瑟远去的背影,连续哼了好几声。

她温柔地蹲下,看着沈墨七和爱丽丝的眼睛,“我送你们回家吧,塞巴斯蒂安爷爷已经逝去了,很遗憾。可以问一下你们的妈妈或者父亲是谁吗?”

“没见过。”沈墨七把头转向左边。

“不知道。”爱丽丝把头转向右边。

“嗯?”露比茫然地眨了眨眼睛,看了看眼前两个小孩儿。

不过接着她笑了笑,抚着有些无措的沈墨七和爱丽丝走进了教堂,声音满是温柔,像一只清香高洁的木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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