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诸天从自宫练剑开始

四寸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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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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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天那个风光好,红的花是绿的草。我乐乐呵呵向前跑,踏遍青山人未老。”

“浪里个浪浪里个浪。”

“林大哥,风清气爽啊。”

林平之确是心情大佳,虽然已是炎夏,清晨的太阳照在身上已经很热,但丝毫不影响他哼小曲的节奏。

也并非有什么好事情发生,只是每天还能睁开眼睛,还能在这世上奔波,就已经足够让人开心了。

他们一行三人,正朝湖北赶路。

三人里除了林平之和岳灵珊,还有丐帮福建分舵的舵主凌常的外甥,同样是丐帮弟子的阎初。林平之虽然口中称他为娃娃,实际这阎初只比林平之小三岁,也已十六七的年纪。

林平之没有瞒岳灵珊,将阎初的事情说知了,岳灵珊虽然有个刻板严肃的老爹,有时候也常担心大师兄惹事,本身却算不上古板,听说了这事之后,也颇觉得有趣,便也一起出出主意,想怎么报复那欺负阎初的丐帮逢良。

当然这事对于林平之来说是顺路而为的带点胡闹性质的小事,他此次去湖北,更大原因是湖北离华山近,可以就近打听令狐冲等人的下落。

林平之胯下的小白也很开心,这种千里马不放它出来欢腾那是折磨人不折磨马。

策马奔腾,潇潇洒洒。

当然武侠世界的江湖从来不宁静,要说从福建到湖北一路无事,那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学武功了。

约莫快到湖北边界的时候。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

是拦路的土匪,见到林平之三人年纪轻看样子就好欺负,所以出来劫道。

但林平之没有让他把话说完。

这个买字是开口音,土匪说出这个买字的时候,露出了大半截舌头。

林平之手起剑落。

这位土匪大哥就再也说不出劫道的话术了。

但毕竟是悍匪,舌头被割,不顾疼痛,大喊道:“噜噜噜。”

口中全是鲜血,又没有舌头,当然说不出话来了。

但他的兄弟们当然懂,不光懂,而且反应很快,很快围了上来。

有几十人之众,而且这个山寨显然搜刮了不少银子,因为这些土匪手中的明晃晃的钢刀看起来十分抢眼。

不光如此,这个山寨的领导层显然知道舍得投资才能让企业更加壮大的道理,这几十人众中竟有十余名身材魁梧的大汉配备了铁甲。

其时弩和甲是官府严禁的器械,南少林寺拥僧兵自重自然无惧官家该养弩手就养弩手,可这小小山寨竟然也敢配备这种禁品,也是胆子够大了。毕竟随便来一队官兵就能把他们平了。

佩甲持刀的大队土匪让岳灵珊和阎初这两个会些武功的人都大惊失色,若是只是几人十几人,他们自信还能料理了,但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土匪,看起来着实有点吓人。

当然对林平之来说只要不是几百人训练有素的士兵阵弓弩队,都不在话下,他看了眼前众山匪一眼,淡淡道:“谁是头?”

他身兼佛道两家内力武功,又得了系统不知道多少年的内力值了,修为境界可比肩大派高手,眼中刻意闪出精光时,威慑力不小。

这些土匪不过是靠山为贼混口饭吃的,什么时候见过这种内家高手,被他眼神一扫,都觉得腿脚发软,心想:“这小子当真邪门。”

只那名舌头被割的山匪兀自喊着:“噜噜噜。”似乎是再说还愣着干嘛快上啊。

但众土匪被林平之震慑住了,都按兵不动。不一会,人众中出来一位,胡子飘飘,脸面白皙,是文士打扮,看起来倒像是教书先生,不似土匪。

这人出列之后,很客气的朝林平之打招呼道:“我是北峰寨二当家,不知道公子怎么称呼?”

自然是看出了林平之不简单,想旁敲侧击打探他身份。

林平之如实道:“在下福建福威镖局林平之。”

北峰寨二当家听说对方自报家门是福建一个镖局里出来的,心里稍松一口气。

他虽然有些智计,但毕竟不太知道武林中的事,只听说江湖里有少林武当等几个大派,平时看到不好惹的人也不会冒然出手。

但对于镖局这种,他们是不放在眼里的,何况还是福建的一家镖局。

不过为求谨慎,二当家还是又问道:“瞧三位是要北上,可与武当山上的人有什么来往?”

林平之心里好笑:“你这么问,我便是和武当山没关系也要扯上点关系。”

他见岳灵珊和阎初仍是有些担忧的神情,也有点厌烦了和这些山贼罗唣,便说道:“没有没有,我们这趟就是出门运一趟要紧的镖,我们是先行部队,后面还有十余名镖师跟随呢。”

二当家闻言大喜,听林平之说得有鼻有脸的,他还道这年轻人毕竟不谙世事,把自己老底全暴露出来了。

他于是又问道:“不知道后面镖师们运的镖是什么,他们又几时能到?”

这种问法完全是把人当二傻子了,但林平之好像真的石乐志,竟回答道:“这次运送的一百两金子都在我身上呢,我们福威镖局的镖谁敢抢,我带着安全的很。”

二当家听说林平之身上有一百两金子,眼睛都直了,还有什么顾忌的。

他脸色于是由缓转沉,说道:“公子,你好不知轻重,我们好意拦下你们,想请你们到山寨作客,你却把我们这位兄弟的舌头都给割下来了…”

那舌头没了的匪徒喊了半天被人忽视,本是很委屈的在一旁不再说话,这时候听见二当家帮自己说话,感激得热泪盈眶,又激动的说道:“噜噜噜。”

只是场上没有翻译,便无人知晓他这次说的是什么。

林平之调戏他们也调戏够了,这时候笑道:“你待怎样?是不是要我把金子拿出来,补偿你们这位兄弟?”

二当家闻言道:“公子若这么识相,主动交出金子,那我们自然不再追究这事,放你们走路。公子若是不交的话..”

林平之拍了拍阎初和岳灵珊,让他们放宽了心,缓缓朝前走,道:“不交你们便要我们偿命,是不是?”

一边说着,林平之手里果然多了一个金元宝,在太阳下发光。

二当家之前还并不全信林平之的话,这时候看到金元宝,顿时相信他身上真的带了百两黄金。

他再也不愿掩饰贪婪,大声喊道:“大伙儿一齐上啊,把这几个人拿下,不论生死,都重重有赏。”

说完又补了一句:“那娘们却可以留住性命,带回去给老大当压寨夫人!”

众土匪也早蠢蠢欲动,听命都一齐执刀向前,竟也隐有章法,穿着铁甲的魁梧汉子在前,两旁人手拿钢刀慢慢逼近。

林平之笑道:“你要金子,就给你好了!”

手腕一动,手里金元宝直飞出去,重重打在二当家面门上。

这一下运上了罗汉功五成内力,岂是寻常山匪能承受的?

那二当家来不及躲闪,甚至看都没看清有东西在眼前,便被金子打中。

他脸上顿时多了一个大窟窿,这还只是外伤,罗汉功的内力更震入他脑内,他向后躺倒,就此气绝。

山寨大当家这次没来,二当家是这些山匪的头,他一死,众匪群龙无首,不知该如何。

幸好有三当家亦是狠人,大声喊道:“他杀了二当家!我们为二当家报仇!”

话音没落,这位三当家亦倒下——林平之手中早藏好了飞针,当他说话之时,飞针飞出,同样蕴含深厚内力,穿透他心脏,一发销魂。

众土匪却也已激发了血性,不用谁号令,便围了过来。

有一些脑子转的快的土匪看出了林平之不好惹,便想去绕开林平之去找岳灵珊和阎初的麻烦。

林平之当然不会让他们如愿,嘴边含笑,承影剑出。

这把剑已不知道沾了多少人的血了。

林平之没有玄幻高手那种一剑破万甲的本事,但一剑刺死一个还是做的到的。

所以这几个脑子转的快想绕开林平之的土匪反倒死的更快,一个个被刺死。

林平之自然也没有一指断江的本事,但一剑穿透铁甲还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前排穿盔甲的土匪也没有因为铁甲而保住性命。

但后面的山匪也不过是多活一会而已,因为林平之没有打算让他们任何一个活命。

岳灵珊和阎初看得呆了,竟忘了上去帮忙。

就这样眼看着林平之将几十名山匪尽数杀死。

场面血腥,满地手脚脑袋。

他们不由得有些后悔,后悔早餐吃得太多了。

——

有本事的人总是让人敬佩的。

虽然只是杀几个山贼而已,但阎初看林平之的眼神明显多了许多崇拜。

之前他只是听舅舅说了林平之的事迹,知道林平之厉害,可真的切实见过林平之手段之后,自然更加深刻。

崇拜,又带有些畏惧。

杀人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难易其实不止关乎于武功高低和心理承受能力大小。

只要不是变态的杀人狂魔,看到人临死前那种绝望无奈的表情时,都会对杀人这件事有点思考。

林平之面无表情的骑在马上,虽然杀人时他嘴边仍带着笑,但显然他并不喜欢杀人,杀完人之后也并不觉得好玩。

只是穿越过来,恰好有着绝世剑法,碰到恶人匪徒,杀人似乎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

岳灵珊看出了林平之心情不对,说道:“林大哥,马上就到湖北了,我们策马快行,早点到湖北找店休息吧。”

阎初也颇知趣,接口道:“对,虽然骑马比步行轻松许多,但整日骑在马背上,还是觉得有些生疼。”

“我已经在期待着客栈的大床了。”

林平之微微笑笑,三人骑马狂奔,当然林平之白马是万里挑一的良驹,加以收敛,才不至于甩开另外二人。

带起阵阵风来,掠去心中烦意。

小半日后,果然穿过了荒郊,人烟渐多,一路景象逐渐繁华。

找了一家客栈,让马儿在马棚里吃草歇息,林平之等三人也吃些东西,再到客房休息。

林平之在房中静坐修少林绝技时,听见有人敲门,他开门,是岳灵珊。

经过这许多日同处,二人关系已极好,但毕竟不好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岳灵珊红着脸说道,林大哥,我想和你聊聊。

林平之知她心思,道:“好,正好我有些馋酒喝,妹子你就帮我在旁倒酒,陪我闲聊几句吧。”

林平之不是令狐冲,自然不会有馋酒喝的时候,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他都不爱喝酒。

但人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需要一些言不由衷的话,让场面没有那么尴尬。

岳灵珊果真给林平之倒满了一杯酒,也给自己倒了一小杯。

酒是好酒,是上好的女儿红。

女儿红是绍兴名酒,家中娇妻生了女儿,便在院子里埋上许多坛美酒,女儿花蕊成熟待男子开采的时候,酒也醇熟待人畅饮。

是谓女儿红。

但这些东西无非是古代的营销手段罢了,一样是图个噱头,如同八二年不可能产了那么多瓶拉菲,这世上卖酒的也绝没有那么多女儿。

哪怕是真的,也只是满足许多酒徒的臆想罢了,女儿未必总是千娇百媚,人都想艳遇女儿国国王,现实却是普通女子占绝大多数。

倘若每瓶女儿红代表的那位“女儿”都站在面前,应该没有几个人还会觉得有关这个酒的典故很美。

喝酒吧,酒里啥都有。

林平之毕竟是宅男穿越过来,又瞎想了这许多,才轻轻喝了一口酒,问道:“妹子,你想和我说什么?”

岳灵珊道:“也没什么事,只是越靠近华山,心里总有些着慌,心神不宁,想和你闲聊打发下时间。”

林平之自然懂她这种纠结的心理,无论是谁遇到她这种重要的人可能遇到危险的情况,都会有些惆怅的。

不过人与人聊天,就怕瞎聊这两个字,因为瞎聊就意味着其实并没有想到话题。

所以林平之只能和岳灵珊相互对着傻笑。

最后还是林平之忍受不了尴尬,破题道:“妹子,咱们今天休息一下,明日先去阎初他们丐帮,看想个法子帮他出出气——当然沿途自然要多打听你爹娘他们的下落。”

岳灵珊接口道:“我爹娘既然找到了我大师兄,我大师兄自然绝不会有什么危险,也不用急于一时。”

说到这,岳灵珊心里稍松一口气,又有了些古灵精怪的意味,笑着问道:“林大哥,你打算怎么帮那小乞儿出气。”

阎初出身官家,只是加入了丐帮,自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乞丐,但他既然是丐帮弟子,岳灵珊也就顺口叫他小乞儿。

林平之道:“我也没有什么主意,只是听说他们还想找阎初麻烦,那么到时候我们见机行事就是了。起码可以同样以比武为由头,帮阎初教训打他的武当派的弟子。”

“嘿,到时候,就说我福威镖局林平之想和武当派弟子切磋切磋,领教武当武功好了。”

“至于那位叫逢良的丐帮弟子,我一时倒没想到怎么教训他,若是同样以比武为由头,料想他武功不一定济事,可能不会接受。”

“要是偷偷找他麻烦,那可能会露了马脚,被丐帮知道了,说不定阎初会受牵连,我与丐帮凌舵主颇有交情,也于他面上不好过…”

“何况,要教训他也得让他明着吃亏,知道是我们做的,却又拿我们毫无办法,这才好玩。”

毕竟是少年人,对这种打架报复的事情,自然以好玩为重要考量因素。

岳灵珊大眼睛转几下,道:“不过眼下有个难处。”

林平之问道:“什么难处?”

岳灵珊道:“林大哥你这几个月在江湖上声名太盛,丐帮人难保有人会看出你的来历。”

“到时候我们随阎初去找逢良,总会遇上很多丐帮的人,要是知道了你是大名鼎鼎的林平之林公子,想来逢良肯定知会那武当山弟子,高挂免战牌,让你有力无处使。”

这问题林平之其实也想过,但他总存有侥幸心思,想着福建离湖北这么远,这边的人未必认识自己,便是认识自己,武当弟子高傲,说不定还是肯和自己比武。

但此刻听了岳灵珊的话,知道确是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

林平之道:“好妹子,你是不是好法子?”

念头一转,又道:“你会易容术,是不是可以帮我易容,让人认不出我来?”

岳灵珊疑惑道:“你怎么知道我会易容术?”

林平之当然不好说我看过原着知道你曾化作丑女潜伏在福州城外,只是说道:“我也是随口一猜,你既然这么说了,肯定有法子。”

岳灵珊笑道:“这也不用什么易容术,只需要林大哥你穿的邋遢一些,身上故意弄脏一点,最好脸上也抹黑了,那么就谁也想不到英俊潇洒的林家少镖头,成了一名乞丐般的人。”

言止于此,因为林平之是一个很任性的人,他的任性体现在他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就一定要马上去做。

换个角度来说,他有时候是执行力很强的人。

当然这件事情主要的执行者是岳灵珊,虽然她说不用易容术,可其实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怎么把自己很自然的变丑的。

便连阎初这种做惯了叫花子的人,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把一个富家公子哥打扮的像一个叫花子。

但无论是阎初还是林平之对于岳灵珊的易容都感到很满意,因为林平之就真的成了衣着破烂的叫花子。

有了扮相还需要一个身份,一个匹配这个扮相的身份,事实上如果是真正的易容,一个精擅易容真的把易容术当做是一项艺术的人,会把身份设定看作和易容同等重要。

古龙曾经反复说过,没有任何一种易容术,能够瞒过这个易容者身边的人。

驾驭易容术,同样得驾驭角色扮演。

比如倘若在额头上化了几道皱纹,那么就得给这皱纹匹配一段故事,或是生活不美,或是丧失至亲,或是情场失意。

这样的易容,才可说是完整的。

当然林平之不用考易容方面的博士生,他的新面容也不是想骗过什么高人,只需要够用就行了。

所以林平之很草率就决定了自己的身份:我的新身份叫林平,是丐帮凌舵主的好朋友,这次跟阎初过来,是一起来北方见见世面。

岳灵珊点头道:“新身份确实是越简单就好,越简单越真实,虚构的部分越少,被戳穿的可能性就越小。”

“况且日后就算有人认出了林大哥你,也不能说我们说谎。”

阎初也喜道:“这足够了,那逢良绝对想不到林公子这打扮的人,竟然武功这么高,武当派的那个人便是有怀疑,也绝不会因此就放弃了比武。”

林平之道:“所以现在好像就只有一个问题了。”

岳灵珊和阎初齐问道:“什么问题?”

林平之:“我该刺他一剑还是两剑?”

——

人已经到了湖北,剑在腰中缠着——虽然有仓库但耍剑的剑客嘛,总归是要拿出来比较拉风,易容也已经易容好了,需要考虑的问题好像只是刺几剑这种细节了。

所以他们休息了一夜之后,第二天就去了丐帮湖北分舵所在的襄阳。

岳灵珊不用易容,因为她只需要在城里的客栈呆着,等林平之去打完架出这口气就行了。

林平之和阎初一起朝丐帮分舵所在走去。

没想到穿越过来不是轰轰烈烈练各种高级武学最后先诛少林后灭武当,反倒是做起了臭保镖的并新接了运钞的任务,现在更是儿戏到帮未成年人打架,不由得自己都觉得好笑。

华山上的风清扬仍身怀独孤九剑绝艺在那做留守孤寡老人,不去慰问送送温暖?

西湖的任我行饱受牢狱之苦在铁笼子里刻下了吸心大法,不去瞧瞧?

少林的易筋经要不要学,武当的太极剑法要不要练,华山的紫霞神功要不要打打主意?

林平之想是想的,但他是一个很佛的人,前世就是,穿越之后虽然打过一阵子鸡血,但生命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之后,他又开始随缘了。

想是一回事,但要处心积虑去谋划,多累啊。

走到哪算哪吧。

如同笔者放飞写哪算哪的笔锋,林平之也无所谓有什么一定要得到的,只是把自己当成了这个世界里一个真实的个体,随性的去经历感悟。

或许是因为这个系统本身就比较神经病?

又是一番思绪涌动胡思乱想之后,林平之随阎初来到了丐帮分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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